南宋第一神仙

第一百零六章 民告官[第1頁/共3頁]

南宋公佈了《越訴法》凡官員有秉公枉法、橫征暴斂等等事情,公眾皆可越級告狀。如此奇異,可惜生在了南宋,如果北宋都還好一點,南宋奸妄輩出,權臣殘虐,導致這把利器蒙塵。趙崢現在就是要擦乾上麵的灰塵,讓著利劍出鞘。讓宋朝也感受一把活動的滋味。

趙崢在湖州城成心公開身份,然後親身前去湖州府衙,訴訟烏程知縣吳德誌貪贓枉法,公開置朝廷法度於不顧,伐鼓鳴冤而不顧。除此以外另有烏程縣丞,推官等等一眾官員。

朝堂兩府不會開這個口,隻要皇上才氣,趙崢想到這裡有些悔怨,當初應當偷偷摸摸讓趙崢跟著本身出來微服私訪,將他投入縲絏,到時候,看朝廷如何結束。

富民說:“句句失實。”

也就是說,這位到開封府告狀的富民固然說得比較委宛,但意義很較著,就是控告天子強搶民女。當時的開封知府叫做範諷,史乘上也冇有記錄他是多梗直的官員。他當時隻問了一句:“汝不妄乎?”

趙崢的黑質料也不簡樸,甚麼都冇有忌諱,與吳德誌關聯的官員達數十人,鮮明就有馬世雍。

範諷說:“果如此,請將此女交臣帶回。”宋仁宗表示同意將那女子送歸去。

“吳知縣,你於紹定二年,蒲月中旬,送玉石一對,黃金五十兩與湖州知州馬世雍,可有此事。”趙崢厲聲問道。

範諷便說:“照實有茲事,可隻在此等待也。”

吳德誌的黑質料天然是弘治禪師供應的,皇城司就是乾這個的,隻是之前皇城司為史彌遠節製,吳德誌又是史彌遠的人,以是皇城司才充耳不聞。

這個還是小事,北宋初年更是奇葩事情幾次產生,不但告宰相,還敢告天子,告宰相一事宋史有記錄,這事產生在宋太宗初年,汴梁布衣馬周也不曉得是腦筋犯抽了,還是甚麼平白無端的狀告宰相李昉不思進取,燕雲未複,卻整日裡賦詩宴樂。事情鬨到了宋太宗那邊,太宗裁定馬周有理,奪職了李昉的宰相將為右仆射。

有宋一朝,民告官的事情屢見於書,按照記實在冊的,根基上都告贏了。這告官之風此中以都城最盛,都城公眾眼界開闊,遍及有必然的物質根本,民權認識也在抽芽,涓滴不害怕告官。

廢話,國師一聲呼喚,那些賄賂的販子,布衣如何敢不來,不說究竟,就算是誣告也情願。國師為民除害,他們也不能再為虎作倀。

經此一役,湖州城大動,紛繁圍在衙門外見地趙崢這位當世神仙,反而對趙崢正在停止的事不在乎。在他們看來這隻是國師遊戲人間之舉,國師能做,不代表萬民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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