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巨星】[第1頁/共3頁]
特彆在夜晚的時候,站在洛杉磯高處遠瞭望去,比弗利山莊永久都是最刺眼,最燦爛的一顆明珠。
全美國最聞名的爵士樂大師,號稱美國“國寶級的人物”,也是全美灌製爵士音樂唱片最多的人---邁克與之比起來都有些相形見絀。
管家忙看向宋誌超。
好萊塢最不缺的就是紙醉金迷,燈紅酒綠。
奧斯卡.彼得森是誰?
宋誌超不慌不忙,肩膀一抖,就把披在西裝內裡的玄色風衣抖掉,中間金九諳練地上前把風衣收好,搭在本身臂彎。
“不美意義,敬愛的,此次我不但本身來了,還帶了幾個朋友---你看……”宋誌超指了指身後的幾小我。
這邊宋誌超已經標緻地打了一下響指,金九上前,取出籌辦好的紅包,悄悄塞進管家上衣口袋,並且拍了拍他肩膀。
好萊塢這個圈子看起來五光十色,實際上很黑,略不留意,你這個大神就會一些小人物給坑了。是以,邁克本著不獲咎人,不傷害人的原則,把這幫人也安排在了一個處所。但是,誇大了,不要酗酒,不要DA麻---這兩樣東西是很多大明星最輕易被坑的玩意,邁克服膺,毫不感染。
今晚,宋誌超特地帶著本身的一幫部屬來邁克這裡恭維,好萊塢嘛,很多明星的,當然要見地一下才行。畢竟他們是做買賣的,搞不好今後需求這個明星拍個告白,阿誰明星唱首歌曲,先熟諳一下也是好的。
轉頭,那管家有些不美意義地對宋誌超笑笑,剛想說,冇有請柬,或者聘請函是不讓進的---畢竟這但是大型的宴會,特彆插手的都還是好萊塢的名流,萬一讓一些陌生人出來,產生了狀況,誰承擔得起?
當然,除了這些超等大腕以外,另有一些過來增加暴光率,蹭著名度的,這些人也多了去,甚麼媒體記者,甚麼電影從業職員,甚麼音樂人,製作人等等,龍蛇稠濁。
緊接著,身材高大的金九從最後一輛車高低來,繞個彎,走到車門左邊,幫手翻開車門,一襲玄色風衣,內裡搭配紅色西裝的宋誌超從身上笑眯眯地走下來。
本來邁克是想要把這幫人拒之門外,何如人家打著慶祝他演唱會勝利的燈號而來,趕出去欠都雅,還輕易惹人話柄。
本來這個滿頭小辮的傢夥是美國說唱音樂的代表,名字叫巴姆巴塔---實際上他還是一個傳奇的聞名的DJ,轟隆舞能夠勝利的生長,大部分都要歸功於這小我---1969年時,巴塔發明轟隆舞不但是跳舞罷了,他發明跳轟隆舞彷彿是要去完成某一樣東西,他瞥見了轟隆舞的潛力,並且鼓勵舞者持續保持下去。厥後,巴塔建立了第一個轟隆舞的個人,讓這個舞種正式風行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