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四)[第1頁/共2頁]
鄭貴妃固然依仗著萬曆天子,很爭氣的給他爹掙下了一大份財產。但是一個多月以後,她的肚子卻不太爭氣,她懷胎十月以後,並冇有給皇上生下來個皇子,而是又給皇上添了個閨女。
莫非那劉守有就冇咬張誠嗎?事情妙就妙在這裡,這劉守有按理應當是極刑,可張鯨愣是幫著給他留了一條活命。而把本來罪不至死的兩個辦理大內大庫的寺人給當作替罪羊,治了極刑。
張鯨領了天子的旨意以後,是一起細細的排查,凡是沾邊帶故的,張鯨是一個都冇放過,張鯨的原則是:‘寧肯錯抓一千,毫不放過一人’。
張鯨救了劉守有一命的前提之一,就是把張誠的名字從賄賂的名單內裡拿下去。而更首要的前提則是讓劉守有在張鯨製定的罰冇財產文書上簽書畫押。
皇上身邊的張誠固然看著張鯨把事情做的非常過分,但是他就更不敢言語了,因為他本身屁股底下的那把屎還等著張鯨給他擦呢。
兩個寺人當時隻不過是收了劉守有百十兩銀子,然後把入庫的十幾件珍寶以次充好了罷了。彆的此中一個寺人本來暗裡裡也偷拿過庫裡的一對厝銀的西洋燭台。
藉著這個由頭,張鯨就把劉守有的一半的贓物都安到了他們兩小我的頭上,因而兩小我就冤比竇娥的不但把命給丟了,並且身後也背了上了監守自盜的罪名。
萬曆得知劉守有藉機帶頭私吞了馮保的產業以後,是怒不成遏。命令張鯨把劉守有及其相乾職員一起下了大獄。並且特地叮囑要當真排查,一個都不準遺漏,並且統統人等全數抄家藉產。
張鯨自擬的這份罰冇明細文書,不但把劉守有的很多財寶解除在了明細以外,乃至把劉守有私吞馮保的好多財寶也都列在了明細以外。其他一些相乾寺大家等的財產,就更是不在話下了,他相中了甚麼就留下甚麼,他想如何寫他就如何寫。
這一下,錦衣衛高低連帶宮裡宮外,都被張鯨搞的是雞飛狗跳,民氣惶惑。張鯨藉著這個機遇,不但把參與私吞馮保產業的全都下了大獄,並且還把昔日裡和本身有過過節的職員也全都收羅了罪名,一起抓進了東廠。
張鯨在任山的住處翻出了畫作以後,就讓人拿了兩個本是在劉守有處查抄出來的馮保的鑲金厝銀犀角杯。硬說是在任山處翻出來的,據此就給任山定了個同案窩贓的罪名。
萬曆這回冇有食言,雖說鄭貴妃生下來的是個閨女,但是萬曆還是非常歡暢,封了女兒為雲和公主,同時不顧群臣反對,硬是從光祿寺支取了十萬兩白銀,瞞著李太後在宮中是大擺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