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小財女

第五十五章 定規矩[第1頁/共4頁]

第二個要點,就是這公中的錢,都要用到大事上麵去,比如蓋新屋,買地,送兩個小子去讀書……每主要從公中拿錢出去,都要一家人都同意了才行。這家裡的賬冊還是由羅喜兒和羅誌順在記取,也是每月月尾跟大師查對、彙報一次。

周氏和羅達勝相視無語,他們何嘗不曉得這一點呢,以往那些冷眼,他們能看不出來麼。隻是不管如何說,羅青鳳還是羅達勝的大姐,來到家裡了,他們就得好生接待的。她能甩臉走人,他們可不能放手不管呀――他們不想把乾係搞僵了,同時更想著能把乾係修補返來。都是嫡親的親人,如果能相互多走動,平時或節日裡,你來我往的,多熱烈呀。

羅青鳳看她二嫂的模樣,連句挽留的話都不說,更惱了,一甩手就往外走。隻要容氏把她送到了屋門外。

第3、要寫借單。寫得清清楚楚的。

“哼,鬨啥,她有啥好鬨的。不就是想擺擺秀才娘子的架子。也不看看她那家子現在是啥環境了。都灰頭灰臉地搬回村莊,不能住鎮上了,還翹啥尾巴呀。”王氏撇嘴說道。在她眼中,水洞村的位置是在水排村的下邊,離鎮上更遠,如許的處所就還不如水排村好。

羅喜兒又詳細地解釋了一下發放的標準,多勞多得這是一條標準;但兩個小子要去讀書,另有羅秋兒年紀太小,就不太適合用這條標準了,就考慮第二個標準――按實際環境戰役時的表示,比如有冇有當真讀書呀,聽不聽話呀……月尾除了發月錢,還會看全部月的綜合環境,發必然比例的誇獎。拿到了月錢,想咋樣花都行,不過今後本身要買啥東西了,就得花自個兒的錢了。花不完的,就本身存放好。彆的,每個月還要會拿出三兩銀子作為家裡普通的日用開消。

一番商談以後,他們就拿定了主張。晚餐過後,羅喜兒慎重地提出,要開個告急家庭集會。周氏和羅達勝也不感覺奇特,非常共同地坐在四方桌前,聽羅喜兒在說此次集會的第一個要點。

然後又議論了一下每小我的月錢應當給多少才合適。最後決定下來,兩個大人每月的月錢是三百文,羅誌順、羅小玉和羅喜兒的都是一百五十文,羅誌成的是一百文,羅秋兒的是五十文。每年會重新調劑一次。

因而,兄妹四人便躲回房裡,籌議起來了,羅秋兒還小,就冇有算出去。羅誌順和羅誌成也不喜好這個大姑,平時見到她,叫她一聲“大姑”,有人在場的話,就承諾一聲,冇彆人在的話,連看都不看一眼,完整當他們是透明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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