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高仲學字[第1頁/共4頁]
這八個字如同拳頭大小,是標準的柳體字,這是用筆墨寫的,墨跡尚存。
不得不說張與可的字寫的非常標緻,字體圓潤飽滿,看著就讓人覺著非常舒暢,這和高仲在地上寫的字對比的起來完整能夠說是天差地彆。
高仲搖了點頭,他剛剛纔抓住如何把握應用腕力來寫字的靈感,現在如果放棄了,這類感受怕是很難找返來了。
到了下午的時候,張與可睡了午覺纔出了竹屋,這是他現在的端方,晝寢以後腦袋昏昏沉沉的,必必要出來轉悠一圈,好醒醒打盹。
聽著高仲的話高巧兒颳了一下他的鼻子,麵上的笑容更加的光輝。【ㄨ】
即便是自家姐夫周生也是用不得這類羊毫,太貴了。
高仲朝著張與可揖手伸謝,然後才走到石板麵前,看著石板。
“也是,今春的孺子試已顛末端……”楊三老歎了一口氣朝著張與可說道。
看著羊毫高巧兒這才明白了楊三老為甚麼說這文曲星老爺正視高仲了,如此貴重的羊毫豈是等閒送給人的?
對於戴德的農家人來講能跟著文曲星老爺一同讀書已經是莫大的恩德了,再收了這貴重的禮品,怕是要遭上天妒忌了。
現在這石板的頂部張與可龍飛鳳舞寫下了:“去沙存金,鐵杵成針。”八個蒼勁有力的字。
聽著楊三老的話,張與可端起了麵前的茶水,然後拿起蓋碗朝著茶杯內裡吹了吹,吹開了漂泊在茶杯裡的茶葉:“等他先考中了童生再說,連孺子都不是,將來考甚麼秀才?”
然後張與可才走到楊三老的麵前,和楊三老一同坐了下來,喝起了下午茶。
現在天罕見的是張與可冇有在竹屋內裡讀書,而是站在了黃桷樹下的一塊石板上,手中拿著一支羊毫在是石碑上寫寫畫畫的。
在一邊看著張與可寫字的楊三老此時摸著鬍子戀慕的看著張與可的字,麵上滿是佩服,難怪人家能成為舉人光是這一手好字就充足震懾一州文人了。
這一天高仲手中拿著一支羊毫,另有一個破碗,這是他籌辦在黃桷樹下練字用的。
這塊石板很平整,不是很大,方形,模樣很像一個繪畫板。這本來是四周農婦洗衣服用的搓衣板,但是現在這裡有文曲星坐鎮,農婦們也不敢靠近,便將這搓衣板拋棄在了這裡。
說完張與可便卷著衣袖在書童的伴隨下回到了竹屋當中,關上了竹屋大門開端溫書。
這內裡的羊毫大多都是新的,獨一有些差的便是一支寫了好久的小號狼毫,微微有些分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