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有所為有所不為[第1頁/共4頁]
更首要的是,阿誰22連漲停板,最後被證監會盯上了,要求停牌調查。
“慕容萍當時在稅務局,她作為經手詳細事情的處長,對杭蕭鋼構的某些財務報備審計是負有帶領任務的。不過,也是以,杭蕭鋼構的老闆當時給她流露了點動靜,讓她提早跟進買一些股票。
那是整整八倍。
她膽量也不太大,當時剛好周家買了隔壁的彆墅莊園,手頭很緊,還欠著按揭。她就把產業都抵了一些存款、還設想千方百計借了些,出場投了一筆。也冇敢真的持有到最後,連漲了兩週漲停板,第三週快結束的時候就拋了。一共也就賺了好幾千萬吧。”
在黃廣裕出來之前,那但是三屆胡潤百富榜首富的大佬,當時甚麼王X林之輩還隻能給他點菸泡茶呢。可見這些涉足金融本錢運作的大佬,那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以是,那些跑得運氣最好的,能夠也就隻獲得了不敷20個漲停板的利好,就閃人了。膽量小一些的,十四五個漲停板也就滿足罷手。
馮義姬見弟弟在那兒一小我入迷想事情,彷彿並冇有翻臉的意義,惴惴了一會兒後,也就完整承認定性了:
“唉,好吧,那我就和你說了”馮義姬被弟弟逼問不過,隻能避重就輕,“實在,周家人還算潔淨的。周叔做法官20年,真的冇做過收錢枉法裁判的事情,當然偶爾過年過節收個紅包甚麼的,必定不能免俗。
按照我國《刑法》第180條之規定,黑幕買賣罪,“情節嚴峻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彆嚴峻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都另有罰金)。
馮義姬等了好久,卻等來這麼個迴應,真是好懸冇氣死。
比如眼下已經08年了吧,國美的黃廣裕就快就要以黑幕買賣罪出來了。
但是,宿世馮見雄也不記得周家人厥後有出事兒垮台,以是他總感覺現在的慕容萍是在玩火自焚――說不定不奉迎不重新站隊,也不必然會出事兒。她隻是地稅局一個小小的處長,誰耐煩整她騰位置啊。
“行,我曉得周叔不是那種人,我也不是不食人間炊火,當官的也是人麼。年節有點年禮紅包,我能夠瞭解。做法官,隻要不因為收錢枉法裁判,便能夠了。”馮見雄打住了這個話題,然後直切關鍵,“說重點吧,說說慕容姨有甚麼題目。周家這大筆的產業,總不能是他們的人為和投資所得吧。”
馮見雄嗬嗬一笑:“中國的股市?那就是個賭場啊,我體味這個乾嗎。我要投資要買股票,那也是學‘代價投資’的套路,又不搞短線投機,體味海內股市有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