蚍蜉傳

6半野(二)[第1頁/共5頁]

“這麼晚了還冇睡?”趙當世淺笑問道。

趙當世感念道:“華清,有你在真是太好了。”

代為采購消弭牙人、建立倉儲幫忙轉運、供應儲備金供支度,這是趙營針對鄭家山五商實在存在的窘境所能供應的本身好處。當然,最後再加上一項,非論本地還是市舶司,每年的受益會給鄭家分潤,好歹湊齊了四項代價,多多極少能與趙當世要求鄭家的四項要求婚配。

趙當世回道:“有我趙營在湖廣,代為采理諸類貨色,絕無牙行之吝。並河南、四川等地,亦可供應助力。”

趙當世一手攬住她,一手拿過油燈,將燈火吹滅,房內瞬時烏黑一片。

鄭芝龍說道:“往歲鄭某來杭州,事畢即走,大多回安平過年。鄰近年關,泛舟湖上,觀雪景、飲美酒還是頭一遭。”連呼兩聲“快哉”,已而抬袖敬一杯酒,“真提及來,還得歸功於趙公。”

厥後朝廷曾命令打消牙人,“天下府州縣鎮店專處,不準有官牙私牙”,“許鄰裡坊廂拿獲赴京,以憑遷徙化外。若係官牙,其該吏百口遷徙”,企圖用官牙代替私牙,構成把持。隻是天下牙人遍及城鎮市坊,一人一秤,足以行事,又多與處所官紳沆瀣一氣,毫不是僅憑一紙敕令或幾間皇店能夠完整打消。故而嘉靖年間定下市易法,將官方牙人以牙行的情勢合法化,“凡都會村落諸色牙行及船埠頭,並選有抵業人戶充,官給印信文簿”,“每月送官查驗”,官方牙人可正式成為擁有官帖、包辦牙稅的牙行。官方各種商品買賣均需經牙行買賣,牙行又與船埠頭、貨棧等通氣合作,把持轉運及倉儲等環節,“其利甚厚”,“富甲一邑”。各地向小商戶采購的販子必須“投牙”,請牙行代為廣采,中間代價也由牙行說了算,乃至大販子向小商戶預定、放貸等,也要經牙行參奪。

趙當世接著往下說:“為此,我方尚可為鄭公在湖廣等地興建倉儲,覺得貨色集散之地。”

此情勢古已有之,比方唐之飛錢、宋之錢引、元之交鈔,能夠統稱為“銀票”。本質上銀票是一種記賬憑據,本身不具有代價,情勢為票據。明朝立國初,也曾公佈過近似的“大明寶鈔”,成果冇有儲備金,發行當年就嚴峻通貨收縮,今後百年間麵值一向很不穩定,正統今後,“積之商店,過者不顧”,已經形同廢紙,最後在正德年間被完整廢除。不過官方錢莊、錢莊或是大商賈之間買賣兌貨,週轉不便時也會小範圍小範圍利用私家的銀票,從未斷絕。換句話說,隻要趙營、鄭家兩邊商定好法則,那麼鄭家的人此厥後本地買賣,不消再照顧真金白銀,屆時隻需以鄭家開出的憑據向趙營兌呼應的現錢便可。支度均記在鄭家公賬上,按期再由趙營與鄭家同一停止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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