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

第十四章[第3頁/共4頁]

兩小我前腳走,陳清後腳就鑽進她的辦公室。

“喬筠!”葉承域氣結,可他剛吼了一句她的名字,她就已經利落地將電話給掐了。

喬筠走疇昔將手中的質料遞到他們手中說道:“根據:《最高群眾法院關於合用〈中華群眾共和百姓事訴訟法〉多少題目的定見》,144條當事人撤訴或群眾法院按撤訴措置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要求再次告狀的,群眾法院應予受理。被告撤訴或者按撤訴措置的仳離案件,冇有新環境、新來由,六個月內又告狀的,可對比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以是你們這個仳離案子如果要再提告狀訟的話必必要有新的環境和要求,近期有冇有產生甚麼事足以證明伉儷豪情已經分裂?”

喬筠噗嗤一聲笑了出來,看向她的眼神也帶著濃濃地笑意:“清姐你這不是廢話嘛!我是女人他是男人,他看我不是男人看女人的眼神還能是甚麼眼神?”

喬筠有女兒這事兒,律所裡還真的冇人曉得,她向來冇有決計提起過,陳清頓時感覺好天轟隆,忙問她:“你有女兒了?幾歲了啊?你不是冇結婚嗎?”

喬筠一副無法的模樣,但還是當真的回道:“我女兒四歲了。”

前台,陳清正在電腦上逛淘寶,模樣好不舒暢。

“不可。”喬筠想都不想就回絕,彆說她根基上不如何出去出差,就是去出差,她把孩子帶著這算甚麼?

這事擱在電視劇裡或許見怪不怪,可擱實際餬口確切有些狗血了。

陳清固然是行政,但是整天待在律所多多極少也體味一些事兒,聽她這麼一說,她也就冇再說甚麼了,隻是讓她出了事兒彆藏著掖著,真的有事兒他們還是會站在她這邊幫手處理的。

c市固然是她的故鄉,但是之前的那些人喬筠一個都不想再聯絡了,可她一時候又不曉得將女兒放在那裡,思來想去也就隻要陳清了。

狀師這個職業固然不存在甚麼絕對的對與錯,美滿是所持態度分歧,但是這並不代表喬筠能夠放縱本身無代價判定的標準。

喬筠伸手捏了捏有些痠疼的太陽穴,漫不經心腸回道:“現在還能如何辦?接都接了,認栽了。”

這事兒喬筠還挺焦急的,事情來了她也不好推掉,特彆是作為一個個人的法律參謀,這不是她雙方麵說推就推的,可女兒又不是物品隨她放哪兒都行的,特彆是喬小喬這四年來就向來冇有分開過她的身邊。

確切,她們這個圈子很小,打官司除了靠過硬的本領以外,人際來往也很首要,品德這東西真的不是說來就能來的,得靠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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