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崇霄對她是來真的[第2頁/共3頁]
他凝睇著謝若精美的側臉,垂眸提筆,在空缺的紙上寫下一個又一個鋒利凜冽的字。
崇霄毫不在乎道:“未幾,就算多,也才勉強配得上我的魔後。”
不敷浪漫,不過這已經是他寫得最好的了。
是的,最壞的成果,就是哪怕她逃出去,崇霄也會來抓她。
能夠說他就是一個大老粗,那些文縐縐的話底子就不會說。
這、這太恥辱丟臉了!
崇霄輕咳一聲,彷彿有些不美意義:“我......實在不太懂這些,也不曉得要寫甚麼,以是直接來問問你,我記得你們結婚,新郎官要下聘,說吧,你要甚麼,我都能給。”
說著,他就抱起謝若,籌辦帶她回房。
以是他乾脆就讓謝若來看看,她要如何寫都行。
對於謝若,他是絕對不會罷休的!
“不累!我還餓了,先吃點東西好不好?”
但除了這個,謝若實在提不起興趣,她又不想嫁給崇霄。
這些東西,能夠說是非常貴重,但崇霄寫下的數量多到驚人。
並且她遲早要逃歸去的。
改成去寫聘禮,“你說不想要甚麼,那我就看著來給你。”
謝若微微僵住。
“你覺得你隨便應對,想著有一天能逃出去是嗎?”
“......生同衾,死同穴,唯愛吾妻,至死不渝。”崇霄落筆,卻感覺不太對勁。
並且婚書她也不懂,不過崇霄彷彿也不太會弄這個,統統隻是簡樸化了。
崇霄寫完後,就叫魔仆過來去籌辦。
但不管如何樣,恰是因為這份婚書不敷正式纔好,那她也不算真的和崇霄結婚。
禁止崇霄是不成能的,謝若怯怯地抓著崇霄的衣服,試圖遲延時候:“但應當冇那麼快籌辦好的,要不再等幾天?解藥能夠先送疇昔。”
以是結婚這類,也比較簡樸鹵莽,並冇有外界那樣,禮數全麵,才氣與喜好的人結婚。
對於妖魔來講,大部分的朋友都是看中了就搶來,哪怕對方不肯,但隻要夠強,贏了對方就能強搶而來。
到時候,統統人都曉得她被魔尊風風景光的高調娶歸去了!
剩下的話,被崇霄拿一塊糕點給塞在嘴裡堵了歸去。
見謝若同意,崇霄也不再改。
“這是......”
謝若從速攔住他,恐怕他寫出更加恥辱的東西來,彆扭地說道:“不、不消了,就如許吧。”
但是......
說著,他就要重新寫。
“快嗎?如果不是怕籌辦得不敷好,我更想本日就下聘。”
看著還未著字的婚書,乾澀道:“隨便寫吧,我們之間的身份有彆,平常婚書分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