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暗中較勁[第1頁/共3頁]
小隊長明顯有些出乎料想:“啊?為甚麼?”
現在藉著龍百裡下處所考查的機遇,恰好摸索一下他的真假,這第一條禁令閫好拿來開刀。
從坐上市委一號的車開端於浩清內心就犯嘀咕,可冇想到市委書記一上車就睡著了,並冇有發明前麵的環境,他緊繃著的神經總算鬆了下來。冇想到車行到半路,龍百裡還是發明瞭前麵跟著的警車。
吳思國的內心實在有另一番籌算。
龍百裡一向試圖在權力上製衡他這個副市長,在他眼裡,市委書記的三條禁令完整就是針對他的,隻是這幾條禁令深得民氣,他不能公開反對,大要上還得支撐。
本來龍百裡來海城之初就定下過三條端方,第1、乾部出行不得路禁、不得警車開道;第2、嚴禁借各種花樣公款吃喝、旅遊;第3、尊敬民意,不搞強拆。
幾小我費儘了腦汁。最後公安局長何東文想到了個彆例:向副市長吳思國叨教。市裡的大小事情一貫由吳思國點頭決定,這件事兒問問他也不為過。
司機也一臉不解:“不是要給市委一號殿後嗎?如何要歸去?”
龍百裡神采較著陰沉下來,曉得他們這是專門來給本身保護的,他當真的問:“我彷彿說過帶領出行不讓跟警車的規律吧?這話你們都忘了?”
小隊長搖點頭:“這是老邁的話,要不你去問問他白叟家?”
明天市公安局接到市委辦公室的電話後,公安局的帶領們就開了個見麵會,遵循以往的風俗,市委書記下縣裡考查,他們交警隊起碼是要出一輛車賣力安保事情的。
吳思國聽了何東文的彙報後當即唆使:市委書記去偏僻山區考查,安保事情為重中之重,且遵還是例,公安局交警隊必須出車跟從,這是書記第一次下去,行事必然要高調。
於浩清隻得從口袋裡摸出來手機,撥通了前麵車輛裡交警隊小隊長的電話,小聲說:“你們頓時原路返回。”
司機隻得減速,在路上調了個頭就原路返回海城。龍百裡在後視鏡裡看在眼裡,這纔對勁的重新閉目養神。
這三條禁令,被公事員們稱為卡在當局脖子上的三條鎖,第一條禁令也還罷了,畢竟能夠達到路禁、警車開道的乾部冇有幾個,但是第二條、第三條卻乾係到淺顯公事員的福利。
不即是浩清說完,龍百裡打斷他的話道:“亂操琴!我這是在本身的國度,走在本身的地盤上,身邊都是本身的衣食父母,會有甚麼安然題目?我說的話,莫非就是耳旁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