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為何當兵[第1頁/共3頁]
吳荷又看了我幾眼,終究冇再說甚麼,和張淑、小蝶與我告彆後歸去了。
而你們,不但要從戎,還要學帶兵,你們身上都係動部下統統兄弟的命!帶兵是很大的學問,這軍規,就是第一門學問。以是,既然大師都情願持續跟著我,就要好好遵循我的要求,練武、練陣、認字、學兵法,這些既是為了你們本身,更是為了你們的親人!
如何辦呢?錢是要漸漸掙的,權也不是說有就有的,我們現成的,就是有力量啊!一小我力量小,但人多力量就大了。如果我們抱起團來,又有刀有槍,就冇有人敢再欺負我們!
張淑三人走在最後,吳荷輕聲問了我一句:“大叔,你還學過兵法?”
大師想想,為甚麼老是彆人逼迫我們?也很簡樸,因為我們弱!冇有權,冇有錢,乃至也冇有抵擋的力量,想鬥也鬥不過人家!
“剛纔大師說的,都很好,因為說的都是實在話。我總結一下,不過就是想過上好日子。而我要大師從戎的啟事和大師一樣,也很簡樸----那就是大師要過好日子,也要讓更多的人過好日子!
俗話說,冇有端方,冇有周遭。冇有軍規,就不是真正的軍隊,就是一幫烏合之眾,很難打敗仗,不但庇護不了親人,另有能夠為非作歹、逞凶作歹,終究自取滅亡!
“好了,我想大師有明白的,有不明白的,但我信賴今後大師都會漸漸明白。我要誇大的是:你們能不能留下來,呆下去,不但要看你們願不肯意,也要看我願不肯意。我還是那句話:想跟著我乾的,就得守我的端方!從明天起我就一條一條地講這八條軍規,這八條軍規就是你們當我的兵的端方。之前韓信有十七條軍規,犯了這些軍規都是要殺頭的。如果犯了我這八條軍規,我倒不必然殺你們,但此後就彆想持續跟著我乾了!
以是,我讓大師從戎,就是要把大師的力量聚在一起,庇護本身,也庇護我們的家人、朋友和鄉親,讓我們的親人們都能夠平安然安地過日子!
我也趁機晉升著本身的箭術和技藝,偶爾和人對練一下,也不曉得是不是因為本身的身份導致大師留手,歸正感受本身的技藝越來越短長了,逐步罕逢敵手。
但想過好日子又不簡樸,如果簡樸的話大師之前也不會過得那麼辛苦!為甚麼呢?因為總有人要逼迫我們:官府要逼迫我們,匪賊要逼迫我們,土豪惡霸也要逼迫我們。
閉幕吧。”
這讓我想到後代的很多辦理體例:有些辦理者誇大履行,不管部屬瞭解與否,能嚴格遵循指令履行就行了。而有些辦理者則會從理念層麵不竭與員工相同,從目標動手激起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兩種體例各無益弊,我此前用的是第一種,現在後,則會儘量用第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