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飛來橫禍(1)[第1頁/共6頁]
他的女兒本年十二歲,在XX小學上六年級,固然他和老婆常常以他們的“輕賤”為例子,向女兒灌輸一些人肇事理,但願孩子能昂揚圖強,將來能考上名牌大學,出人頭地,但女兒的學習成績卻一向很不睬想。
石向東聽兩個少年滿口汙言穢語,已明白兩人是不良少年,內心悄悄悔怨不該拉這類客人。但現在騎虎難下,隻得先把這兩個討厭的傢夥打發走了再說。問道:“叨教你們現在要去哪兒?”
“******,早曉得他身上隻要這麼點錢,還不如放過他!”
他本年三十七歲,是駐馬店市土生土長的本地人。二十年前,他初中畢業後,就結束了本身的門生生涯,進入了社會。
石向東皺了皺眉,小mm歌城位於城鄉連絡部,固然間隔這兒不太遠,但有一段路比較偏僻,如果對方一開端就說要去阿誰處所,他多數會找來由拒載。但現在想要不去,能夠對方不但不付車錢,並且還會肇事。對方固然是個子較小的少年,但畢竟是兩個,本身雙拳難敵四手,真惹毛了對方,本身必然會虧損。
兩人犯結案後,為避風頭,臨時罷手了一段時候。昨晚是兩人“重出江湖”的日子。遵循預定打算,先由林長書將作案工具騙到XX街,與焦信光彙合後,兩人裝成是要去小mm歌城唱卡拉OK的模樣,將石向東騙到一段偏僻的馬路上後,焦信光遁辭內急,叫停了摩的,然後兩人摸出埋冇在身的生果刀,一陣猖獗亂捅後,成果了石向東的性命。
當然,他也明白中大獎的機率是極其迷茫的,是可遇而不成求的,是以他固然一向懷揣這類胡想,但並冇走火入魔。這五年裡,他幾近每天都是六點半起床,早晨十一二點纔回家,披星戴月,日曬雨淋,冷靜地跑本身的摩的。
“……當然也算,說吧,甚麼案子?”
“不過甚麼?講!”
但就連這個寒微的胡想彷彿也有點難於實現。
“我最多隻能給你兩百塊錢。”
“去哪兒?”他吐出嘴裡含著的被唾液打濕的小半截煙,不冷不熱地問對方。
他正要策動引擎,驅車拜彆,忽聞聲前麵傳來一個聲音:“摩的!”
“是呀,聽焦信光說,那起案子也是阿誰凶手第一次殺人。”
“去XX路小mm歌城!”後上車的少年答覆道。
“好吧,兩百就兩百。”
石向東接過客人遞過來的兩元車費後,摸脫手機看了一下時候,心想:“今晚買賣不好,再過半個小時,如果冇有拉到客人,就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