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門古篆

第七十七章:蟻[第1頁/共5頁]

正待脫手,劉瞎子說話了:“把頭且慢,不知把頭手上可有燃燒的傢夥。”

Emma和瘦子對他這番說辭天然也有些思疑,被我攔住冇有再去發問,便應了他的話,找到了那幾根火把,二十年疇昔了,那些火把那裡還能有效,拿在手裡還冇等燃燒,悄悄一敲,就成了爛渣子,通道的四壁都充滿了石灰,這洞裡何其的枯燥,哪是能放下火把的處所。

我就曉得這老瞎子冇安美意,定是另有下文,心中冷哼一聲,故作不解的問道:“要火有何用處?”

水銀屍的底座因為年深日久並不那麼輕易轉動,我和瘦子二人一人板著一隻腳朝著一個方向一同使力,未幾時的工夫,水銀屍就被轉動了,麵對著牆壁上的人像處便停下了行動,第二具也一樣是如此。

我心中暗罵這老瞎子,被困了二十餘年,剛一見到活人,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如何算計我們,真他奶奶的狗咬呂洞賓。

也是說安長維這傢夥命大,這通道裡到處都充滿了石灰,就連地上也不例外,也難怪這些螞蟻距他不過十多公分的間隔,恰好就是停在那兒不再上前半步。饒是這些螞蟻的腐蝕性再強,身材裡也冇法離開了水分,石灰這東西沾水就燒,瞬息間就能將毒蟲猛獸燒乾,想必這一步也是在那製作者的算計當中。

不過我此人向來有一大好處,信他,卻不全信,不信,畢竟我手裡有槍,稍有不對起碼能一槍成果了他,也不能讓他好過了,可他是個瞎子,卻看不見我們手中有槍,這事兒得讓他做到心中稀有,不然他如果起了個歹心,那我們可就被動了。

缺了火把也無妨,現在世人身上的衣服也乾的差未幾了,我便脫了一件外套,將外套撕成了布條,綁在了青銅劍和金剛傘上撲滅了,交到了Emma的手裡。且不說我信不過劉瞎子,光是這金剛傘和青銅劍我就不會交到他手裡,因而Emma一人兩手舉著兩個火把緊跟在我和瘦子身後。

實在瘦子所言並不無事理,隻是對這螞蟻的詭異確切有些心驚,它們的食品可不是甚麼好吃的東西,而是那水銀屍,我瞥眼看了一下瘦子手裡的工兵鏟,卻發明,工兵鏟不知何時多了一個洞,想到那螞蟻被拍死流出的紅色液體,落到了地上冒出的陣陣白煙,他手裡的工兵鏟多數也是被那東西給腐蝕了。

劉瞎子自知心虛,也看不見我現在是甚麼神采,支支吾吾的半晌說道:“如果有火,便能省去好多事,接下來行事也要便利些。如果冇有也無妨,這兒應當還能找到當年我留下的火把,也許還能有個幾分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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