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香山之亂(一)[第3頁/共3頁]
“我們被開除了不假,但是我們不能這麼走了。我們得要個說法!我們為朝廷流過血,我們為廣東立過功,我們手刃過亂軍,親斬過白蓮賊,就想這麼把我們打發了,連門都冇有。我們要見知府,我們要見巡撫。這是假號令,我們不能履行。”
劉勘之點頭道:“說的有事理。就先這麼辦。把鬨的最凶的公人,全數開除,同時在內裡征發一部分民壯出去充當助役。扶正驅邪。隻要把這群肇事的人趕出去,香山這支步隊,還是能把握在我們手裡。彆忘了,我們是替香山除害的,隻要我們才代表著民氣。”
“佑之說的有事理,我們冇需求把他們當一回事。他們最多隻敢叫兩聲,不敢猖獗的。誰如果膽敢衝犯朝廷巡按,就是本身找死,到時候本官就隻好開殺戒了。彆忘了,我但是有王命旗牌的。”
至於香山的商會,他一早就派人去那貼了封條,製止商會再交運營。高閣的意義,本身必須遵守。開海的事,隻能開在月港,不能開在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