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2、要錢[第1頁/共3頁]
張義仁回到家,就被母親叫去了,又是讓他試西裝,又是讓他打扮屋子的,一刻都冇有停下來過。結婚這類事情,本來就是忙繁忙碌的,因為太多雜七雜八的事情了。
縣城離張義仁家住的村莊也就是四非常鐘的車程,不過這類小處所,中巴車為了多載客,路過每個小鎮的時候,都會轉上兩圈,或者在路口站上個十幾分鐘,以是,一趟車下來,都要一個多小不時候。
固然張義仁已經做好了當肥羊挨宰的籌辦,但是第二天真的去了金店,他發明本身還是低估了米家人的貪婪和無恥。此次來金店買東西,不但郭海燕來了,還把她家的兩個熊孩子也帶來了,再加上米婷的媽媽也跟著,看到手鐲和項鍊就往身上戴,還給兩個孩子又是選長命鎖又是選金手鐲的,這那裡是要宰一刀,清楚就是往死裡刮肉。
米婷這小妮子,又是那種聖母捐軀的心機發作了,她在家裡這段時候,她的父母每天對她打豪情牌,說養她二十多年不輕易,嫁閨女哪有不向男方要點好處的,閨女養二十多年嫁疇昔,收點錢也是應當的如何如何,米婷就有點被洗腦了,她感覺父母說的很對,本身今後就是張家的人了,如果不留點好處給家裡,父母這二十多年的哺育之恩就冇法酬謝了,以是,她也默許了父母的這類行動,她內心想的是:本身父母做的事情或許對張家來講有點過分,等本身嫁疇昔以後,好好賠償張義仁就好了,就像之前那樣,本身明顯猜到了他有其他女人,卻並不言語,這就是一種捐軀。
張義仁就算脾氣再好,也忍不住動了怒,他的神采陰沉,不過卻因為是在金店裡,有外人在,不好發作,再加上米婷也一向站在他的身邊,用要求的眼神看著他,讓他冇法發作。
在忙繁忙碌的籌辦中,終究到了結婚這一天,一大朝晨,張義仁就被母親給叫了起來,清算利索以後,穿上了新西裝,胸前的口袋上彆上了代表新人標記的假花,坐上了汽車去縣城接新娘子了。
從金店出來,郭海燕和準嶽母倒是很熱忱的聘請張義仁去用飯,張義仁說要早點回家裡去籌劃婚禮所需事件,頭也不回的直接在路邊坐上了一輛中巴車走了。
這一個上午,張義仁一向都在壓著火氣,郭海燕和米婷老媽真的是貪得無厭鼠目寸光的女人,鐲子項鍊拚了命的拿,並且還隻挑貴的,那架式,感受代價選的便宜一點,就虧損了一樣,張義仁幾次都想翻臉生機,但是麵對米婷要求的眼神,火氣隻能一壓再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