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戰利品[第2頁/共3頁]
同時,普特曼斯總督拜托“維京人”號照顧的私家財物,也讓人大開眼界。
在“維京人”號上裝載著大量荷蘭人在台灣打劫而來,正籌辦送往歐洲的財物,這些東西當然不再屬於東印度公司了。
可有甚麼體例?本身一來打賭輸給了丁雲毅,不遵循承諾勢需求遭到鄙棄,就連海員們也不會再服本身。二來本身丟了普特曼斯總督的那麼一大筆財產,就算歸去了也勢需求遭到最峻厲的獎懲。
這艘設備強大的戰艦,必定會在將來收回燦爛的光芒。
本身是不怕死,可不能害了那些和本身出世入死的弟兄。
張憲軒的那條船本來是冇馳名字的,他感覺取個名字甚是威風,因而便定名為“跟從者”號,任命波萊曼為“跟從者”號船長。又分出一半的紅夷海員和一半的中國海員充當“跟從者”號海員。
那些荷蘭海員更是歡暢。
波萊曼和那些荷蘭海員都留在了“應戰者”號上,幫手張憲軒完成事情。想來本身本來是一個尼德蘭的軍官,現在搖身一變,卻成了個海盜,波萊曼隻感覺不成思議。
“應戰者”號是完整屬於丁雲毅的,真正意義上的第一艘戰艦。
可這動機一閃而過,洪調元逼迫本身不再想下去。
“另有。”丁雲毅想了一下:“此次插手打劫的兄弟,全數安排到旁的處所去練習,比及風頭過了再回澎湖,就讓包雎華帶著他們。牢記牢記,他們餬口一向困苦,此次得了一筆銀子,千萬不能讓他們過分放肆。鄭芝龍多麼邃密,任何一個馬腳都足以要了我們的命。”
遵循之前和弟兄們的商定,三成分給弟兄們,兩成留做“大眾儲備”,扣除這些,丁雲毅手裡便有了三萬兩銀子能夠把握。
“應戰者”號和“跟從者”號。
現在,丁雲毅已經有了兩條端莊的戰船:
再算上那些金錠和金錁子,即是丁雲毅平生第一次當海盜,便大有斬獲,一次得了六萬兩銀子。
他彆是帶著弟兄們出海當海盜去了吧?遵循丁雲毅的脾氣,這類能夠性是必定存在的。
洪調元見他們出海兩天,竟然“練習出了不測”死了四個,傷了六個,大是猜疑。本身的這個三弟究竟把弟兄們練得狠到了甚麼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