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燈市[第2頁/共4頁]
而淩家滿門毀滅,獨一幾房遠親和三兩奴婢逃脫。淩雲被官家貶入樂藉,作價賣入傾月坊,初初之時因不平管束飽受折磨,她曾多少次但願有人能給潘娘子塞筆銀錢,教她不要逼迫,卻隻是一場胡想罷了。
方竹君側頭一看,與淩雲對上了視野。
七夕雖多是未婚男女的盛事,但像她們如許的年青媳婦常日在婆婆跟前立端方,到這日也能出來鬆泛鬆泛,最好與夫君來不個期而遇。
薛池啊了一聲:“我念給你們聽‘陌上春來花似錦,庭前鵲鬨客如雲,桃腮柳眼春含笑,水色山光韻帶香’,打一植物。”
傾月坊的幾個歌舞伎也都央了潘娘子放她們出來逛燈市。
融家一群女人、公子俱出了大門,薛池看融妙一行人一眼,並不耐煩與她們同業,獨自回身走了。
兩人訝異的轉頭去看,便見一十6、七歲高低的明豔少女被人簇擁著正朝這邊走來,說話的倒是她前頭的一名粉衣婢女:“這盞鯉魚燈是我家女人先瞧中的。”本來這盞燈恰是個蓮上鯉魚的外型,鯉錢做得肥肥胖胖憨態可掬,非常精美敬愛。
此時世人都一一散開各自行動。
小晉不平道:“這盞燈先前看過的人不知多少,怕不是以先看中為準,要以先猜中答案為準纔是,我家女人方纔猜出了,天然是歸我們得了。”
薛池迫不及的跑到樹下看起了花燈,這盞恰是盞四方宮燈,四周用絹蒙著,每一麵的絹布上都繪製了圖案,寫了一句詩,合起來便是一首四言詩。燈籠上麵吊了塊小竹牌,一麵刻著燈籠的編號,一麵刻著商戶的名號。
這支髮釵是淩父送給淩雲十七歲的生辰禮品。當年抄家之時,方竹君正在淩府做客,淩雲聽到前院喧嘩頓起,雖不明啟事,卻心知必有大禍。方竹君當時隻說本身並非淩家人,必定無恙,今後定替她刺探動靜,疏浚一二。
方竹君與幾位手帕交緩緩而至,隻聽得前頭一陣喧華,被人群圍著看不大清,側耳一聽,此中一道鋒利的女聲卻似自家刁蠻小姑子身邊的婢女,一時不由皺起了眉頭。
每年燈會上都有小童走失,又多有人財物被盜竊,另有被拉到暗巷打劫的。固然平兆尹派出金執吾在滿城巡查,但人多聲雜,各種事端還是時有產生,屢禁不斷,最要緊是自家預先防備。
方竹君還在附耳勸小姑:“你與這些人相爭做甚,喜好這花燈他日叫你三哥令人做一百盞儘給你玩兒,快走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