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3[第1頁/共8頁]
甄意無聲聽著,她曉得,她被戚行遠賣了。
人潮澎湃,她回身就消逝不見。
陳警官思考半刻:“嚴格意義上,不能。”
退庭後,甄意一出門就被媒體圍堵:
他慌得一縮,立即低下頭,可。
“你以為,你能夠做甚麼證?”
“因為我不想作證。”
“很不剛巧,這是DG的新款,我剛好查了一下,你買了兩件。且伴計說你有買雙份的風俗。”
“是。”
“被告鄙視法庭,帶下去,離庭羈押教誨!”審判長神采烏青,再度敲響法槌。
公然,戚勉再度被帶上法庭時,尹鐸麵龐嚴厲,提出了最後一個證人:戚行遠。
尹鐸和甄意都冇說話。
甄意很對勁,問:“那我可不成以假定,如果我的當事人拿油漆桶潑了水,有人戴動手套拿桶潑了油漆和汽油的異化物,也會留下這類讓人覺得我的當事人潑了易燃液體的景象?”
“以是,有冇有能夠,是第三人翻開了廳門,而非我的當事人?”
“能夠。”
“冇有。”
“實在我在。”
甄意模糊有不好的預感,剛要提出反對,可戚勉莫名其妙地答覆了:“冇有啊。”
法庭上再度有人竊保私語,陪審員們也相互互換著眼神。
她冇辯白,審判長已望向尹鐸:
但,她還是挑選信賴。
“嗯?”
“是。”
戚勉忐忑萬分,不太明白戚行遠如何會成為控方的證人。
尹鐸:“真的是前一秒才找到,在全城的渣滓裡找一件衣服,這實在是大海撈針。至於戚行遠,我的助手也是剛剛纔勸服他。之前一向在勸他,他不肯出庭。以是纔沒列到證人和證據單裡。”
戚勉此次冇了第一次那麼嚴峻,籌辦充分的模樣,可甄意內心反而冇那麼輕鬆了。
半途缺少憩庭。
可戚勉打動又驚駭,早已氣爆:“我冇有!是你們栽贓,是你們讒諂。是控方栽贓讒諂我。”
審判長宣佈:“對被告人戚勉放火燒人案一審一次開庭結束,合議庭充分考慮公訴人被告人及辯白人的定見,停止當真的評斷,因為控方證據公道性不敷,決定於X月X日於南城區群眾法院二次開庭。”
甄意款款轉頭,看審判長:“我的題目問完了。”
審判長懶得看他,鋒利地看向甄意:“你呢?戚勉說他潑的是水,是不是你教的?”
旁聽席上,言栩也冇有玩魔方了,沉寂地看著甄意,半晌,扭頭看言格,愣了愣,他彷彿從言格波瀾不驚的眼眸裡看出了一種很少見的情感: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