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肖薇的日記[第2頁/共2頁]
肖可可皺了皺眉,對鄧宇說道:“十三年前,我跟我的生母陸一凡另有肖薇媽媽和她的女兒肖子晴一起插手闤闠的親子活動。那次我們是在做互換母親的任務。我跟肖薇媽媽要去闤闠四樓買泰迪熊,子晴姐和我媽媽在二樓搬箱子。俄然幾聲槍響,當我和肖薇媽媽趕到二樓時,我媽媽和子晴姐已經躺在血泊當中。差人雖抓住了凶手,可我們也落空了嫡親。肖薇媽媽也是阿誰時候做了我的監護人。”
“可十三年前肖薇也不過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演員,沈青為甚麼要策劃槍擊案?”鄧宇想不通。
但是在肖可可跟著歐洋學習了十天以後,歐洋把肖可可伶仃約了出來。
這邊肖可可在齊敏的事情室停止練習,那邊鄧宇措置著肖薇的財產。肖薇的事鄧宇天然是全數曉得,她幼年父母雙亡,是姑姑將她養大。肖薇紅了以後一向貢獻姑姑,以是鄧宇便遵循之前的標準持續給肖薇姑姑打錢買禮品。肖薇的房產這些,鄧宇全數儲存著,不準任何人來。他一向堅信肖薇還會醒來,以是這些財產他要留著肖薇親身措置。
鄧宇想不通,但肖可可曉得啟事。她細心回想著當時的景象,另有肖薇那幾句話,俄然她哭了,本來,子晴姐當了我的替罪羊。沈青,你關鍵的人是我吧,你當時已經獲得統統了,為甚麼還不放過我們!
鄧宇找到蒲月十七日的那一頁,然後漸漸地讀著:“沈青竟主動聯絡我,要我明天和她在君豪小區A棟三十九號一單位四零一室見麵。她這葫蘆裡賣的是甚麼藥?明天我還是謹慎些,把灌音筆這些全數帶好。”
“可可,你還好嗎?”鄧宇擔憂地看著情感衝動的肖可可。
鄧宇看過迷惑地問著肖可可:“十三年前的槍擊案?你曉得嗎?”
肖可可看到這些,已經氣得渾身顫抖,沈青啊沈青,你真當我是軟柿子,想欺負就欺負嗎?我肖可可明天發誓,必然要你為這些支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