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審當賞罰[第1頁/共4頁]
如果平空搬運後代律法條目,卻不能竄改出產力和社會形狀,恐怕隻是空中樓閣吧。
黑夫恍然大悟,本來這項律令有如許的汗青淵源啊,從那今後,秦國就對匿名告發信一刀切,即便是“畏賊不敢告而投匿名書俱實”者,也以為是“此情雖極輕,而告訐之風不生長”,還是該抓抓,該罰罰。
黑夫也曉得此事是本身天真了,在堂上聽到未成年人能夠減罪,還覺得律令中另有其彆人道溫情、矯捷應用之處,誰料一頭撞上的,仍然是冷冰冰的律令,和板著臉的秦吏。
喜沉下臉來,對黑夫訓道:“律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吏者,民之所懸命也。”
黑夫考慮著語氣道:“去疾雖犯了投書罪,按罪當罰,但他投書並不是為了誣告、誹謗,而是為了告發罪過。若無去疾告發,下吏毫不成能將賊人一網打儘,且去疾被緝拿歸案後,對罪過招認不諱,並主動幫手吾等破案,不知律令中可有……”
喜卻道:“黑夫,你可知這投書罪,是何時定下的?”
黑夫冇法壓服本身,對此孰視無睹!
即便他身居高位,能夠乾預律法的製定,莫非就能消弭統統訛奪生硬之處?宿世的法製課上彷彿也說過,這匿名投書罪,一向到民國纔打消,承認並鼓勵匿名投書,得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了……
彆的,另有捕獲匿名投書者去疾的犒賞,兩個臣妾。黑夫他們宣稱本身不需求臣妾,要求按時價換成錢,因而又發下來8600錢。黑夫獨得4000錢,其他的錢,遵循湖陽亭世人在尋覓投書者一事中的功績分了。
“公士去疾?”
以是盜墓賊們合計賞45金。
魚梁也參與了報案,賞3金。
方纔在縣獄堂上,除了宣佈黑夫升為上造外,喜還宣佈了對湖陽亭世人的犒賞。
他走到跟前,將那袋死沉死沉的錢往案幾上一放,收回了嘩啦的響聲。
“去疾有罪無罪,不由你我鑒定。”
公士去疾被罰四千錢,因為冇法繳清,已經被帶到縣司空那邊,要他用勞役了償罰款,算起來,一年半載內,恐怕都冇法回家了,這對阿誰溫馨的小家庭而言,當是毀滅性的打擊。
……
因而,二者加到一起,黑夫就獲得了15520半兩錢的钜款!千錢一畚(běn),也夠裝十五畚了……
“然。”黑夫應道。
“律法就不會有訛奪和生硬的處所?”黑夫有些不平,這一刻,後代對匿名告發者的嘉獎,與秦朝的懲辦,二者之間產生了冇法調和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