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有異議[第3頁/共3頁]
在法庭上,呈現這類環境並不奇特,辯白狀師總會操縱熟知的法律規定,不斷辯駁公訴方,以爭奪本身的論點論證能夠公道建立。
田雲蘇皺眉,這明顯不是她想要的答覆,如果被告人處在醉酒狀況,認識不復甦,法院是會酌情弛刑的。
“這就是說,之前冇有結仇了?”田雲蘇問道。
“俺冇醉,兩瓶啤酒恰好,當時隻喝了一瓶。”何茂林答道。
“上麵停止法庭舉證質證。起首由公訴人就告狀書控告的究竟向法庭出示證據。”方朝陽道。
“我們曉得了,開端扣問吧!”方朝陽點點道。
“反對無效,被告人答覆這個題目。”方朝陽道。
“總之我以為,啤酒瓶不能列為凶器,它冇有凶器的屬性。”田雲蘇剛強道。
何茂林暴露迷惑的眼神,明顯是冇聽懂,方朝陽無法地問道:“就是有冇有定見,啤酒瓶是你利用過的吧?”
“好吧,你接著報告。”方朝陽道。
“公訴方,請持續出示證據。”方朝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