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曆史軍事 - 權色官途1 - 第91章 似是故人來(一)

第91章 似是故人來(一)[第2頁/共3頁]

實在對二樓卡拉OK包房裡的那些蜜斯和客人,本來帶不帶返來詢問都無所謂。但此次既然是成心針對百樂門夜總會,就必須是完整擾亂他的買賣,帶返來走一遭,不但能讓這些客民氣驚膽戰一番,他們在那邊消耗的酒水食品都不會再買單,林水森的喪失會晉升到最大。

林安然拿過登記本,一個個翻看,內心漸漸有了數。這些人,問了話最好還是關押到派出所裡去,辦公大樓畢竟不是正兒八經的羈留室,人稠濁在裡頭,出了甚麼幺蛾子可不好解釋。

求保舉、求保藏啊!

林安然聽了替林水森可惜。說實在,林水森這報酬人是有點兒放肆,但是在這件事上確切是如他本身所說的,神仙打鬥小鬼遭殃,實在他本身也有點任務,在劉小建讓他到開辟區註冊繳稅的時候,他就應當感覺這內裡不平常,一個販子如何連這點靈敏性都冇有?

押金嘛,是能夠退還的,又不是罰款。

安秋嵐還是客客氣氣,不溫不火:“林總,看你這話說的。我是當局事情職員,在其位,謀其政,臨檢你的夜總會,也是我的事情,不能說是我難堪你嘛。你如果合法運營守法做事,我就像難堪也難堪不了呀。”

林水森長長歎了一聲,說:“我能不急嗎?我就明說了,你們這是神仙打鬥,我小鬼遭殃,彆覺得我不曉得你們臨海區和市內裡的衝突,我又不是瞎子!真倒黴!不就是想做買賣賺點錢嗎?你們就不能放我一條活路?!”

看到另有好幾十個觸及有償陪侍的客人和蜜斯冇有分開的意義,他又讓人去各個集會室裡宣佈了一個決定:“對不肯意交納或者交納不起三百元押金的,也能夠告訴家眷來領人。”

但是,能出入百樂門夜總會的人,又有幾個情願為了三百元押金跑到政法委要求退款的?何況在那邊消耗的,估計很多是國企乃至行政構造的事情職員,誰想丟這個臉?能出來就已經偷笑了,還歸去撕破臉皮?真有這類癡人,直接發個通報給他單位,夠他喝一壺了。

現在的林水森,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隻替罪羊的角色。

林安然對此早有預案。針對那些唱K叫蜜斯的客人和坐檯的蜜斯,隻要情願交納三百元押金,能夠停止快速扣問,然後分開。

但是要將三百人審判結束,即便是半小時一個,十組同時開動,也要馬不斷蹄事情十五個小時,可算得上高強度勞動。若碰到幾個耍賴擺橫不共同的,還要華侈更多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