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好久不見![第1頁/共2頁]
半個月前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大幫子人去用飯,沈孟青帶了新女朋友去,方出色就打趣他說:“沈公子,你這換女朋友的速率可真夠快的!”
方出色笑著說:“跟我還客氣甚麼?我歸正冇甚麼事,就是做司機,剛好順道先送你,再送孟青。”
蘇思琪和方出色固然熟得掉渣,但是因為前麵坐了個沈孟青,她便不敢冒昧,非常端莊的說:“不美意義啊,這麼晚還讓你跑一趟。”
這話的意義,新歡是要跟沈孟青回家咯?
平時她冇膽量說這類話,估計那天也是喝多了點,一時冇管住嘴,成果沈孟青臉一沉,將酒杯重重的往桌上一摜,要不是方出色幾個插科打渾混疇昔,還不定如何樣呢?
沈孟青身邊總有一大幫子狐朋狗友,每次出去吃喝玩樂,方出色必叫上蘇思琪。跟在朱紫身邊有吃有喝,蘇思琪倒是樂不成吱,逢叫必到,和沈孟青也越混越熟。傳聞沈孟青的前女友變成朋友的,隻要她一個,為此,蘇思琪非常沾沾自喜,這證明她品德魅力還不錯,連朱紫都對她喜愛有加。
沈孟青是S市名聲赫赫的權貴,是蘇思琪眼裡高山止仰的大人物。普通大人物都脾氣古怪,沈孟青當然也不例外,含著金鑰匙出身,又是家裡的獨子,錦衣玉食長大,養了一身公子哥的壞脾氣,諱莫如深,喜怒無常,表情好的時侯能夠承諾你統統要求,表情不好的時侯,說翻臉就翻臉。
和沈孟青打過交道的人都會對他印象深切,因為他出眾的邊幅,多金的身家,另有迫人的氣場,都冇法讓人忽視,恰好蘇思琪對曾經的來往忘得一乾二淨,她想來想去,隻要一個結論:她不愛他,因為不愛,以是忘得快!
料想當中,蘇思琪涓滴不介懷,又對著他女朋友笑著點了點頭。拉開前車門坐了出來。
蘇思琪厚著臉皮打號召:“沈公子,好久不見!”
方出色支著胳膊撐在方向盤上看著她:“你冇事吧?受傷了冇有?”
蘇思琪搖了點頭,內心卻想:沈孟青甚麼時侯又換女朋友了,前次見麵也不過半個月前,真夠快的!
但他對蘇思琪還算不錯,念在昔日的情分上,幫過她很多。一來二去,戀人做不成,做了朋友。
女孩子倒是很靈巧,“我們冇乾係,先送姐姐吧。”
蘇思琪因而又扭過甚去對新歡笑:“不美意義,遲誤你們的時候了。”
傳聞她是沈孟青N個前女友之一,但是對那段影象她已經有些恍惚了,這兩年記性越來越差,大抵是事情壓力大,有些事情她回身就忘,方出色曾笑她是老年聰慧提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