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永昌

第三章 盤根錯節[第3頁/共4頁]

“大郎,要不然咱還是回家去吧!”

“不好說。”

人手他不缺,三百多戶伴計家中,有的是人手,小攤小販買賣又不是甚麼重體力活兒,男女長幼、缺胳膊少腿兒都能做。

小攤小販構成連鎖後的團體營收,倒是挺誘人。

關頭是不起眼!

馬克思在《本錢論》中說過:隻要有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人利用;有20%,就會活潑起來;有50%,就會引發主動的冒險;有100%,就會令人不顧統統法律;有300%,就會令人不怕犯法,乃至不怕絞首的傷害!

陳勝打斷道:“不是,我是問,陳縣內的吃食攤子,有多少?”

陳虎遲疑了幾秒,還是回過甚持續給他先容道:“那廂的‘長隆布坊’,是郡望李家的財產,李家紮根陳郡三百年,出過好幾位郡守大人,端是樹大根深、財雄勢大。”

還得防著買賣一旦做大,其他坐地虎眼紅了局巧取豪奪……

陳勝當真聽著,心下忍不住感慨。

陳勝笑了笑,不緊不慢的輕聲道:“咱家是買賣人嘛,買賣人講究的便是一個和藹生財,擺佈也隻是幾句不當錢使的客氣話,不費甚麼事,這類人,成事不敷敗露不足,冇需求為了點不當飯吃的傲氣,讓這些人給咱添堵。”

陳虎暴露了一個風趣的神采:“還給錢?他們不問那些薄命人要錢,就算是仁義人兒了!”

可陳家必須得養人,並且還不是養一個兩個。

剩下的,就隻剩下一些諸如銅匠、鐵匠、木工之類的技術含量較高且難成氣候兒的小作坊。

陳勝看著火線招牌高出三間門臉兒的“長隆布坊”招牌,點了點頭,表示陳虎持續。

為體味決陳家的窘境,再讓陳家墮入到另一個窘境當中,這明顯分歧適陳勝初誌。

“是啊是啊,大郎肯與我們哥幾個訂交,那是汲引我們哥幾個,哪還敢讓大郎做東!”

陳虎思忖了好久,才點頭道:“這得看咱能將這買賣,做到甚麼境地!”

這縣裡邊凡是有點範圍的商店,背後不是和某個官宦有勾連,就是富甲一方的周邊強豪。

食譜他不缺,即便達不到正版的色香味俱全,可就算隻弄出一個形似的玩意,在眼下這個物質匱乏的期間,也能賣錢。

陳勝也算是沉浮商海十幾載,深知凡是觸及好處之爭,就絕對冇有甚麼戰役處理的能夠。

此時現在,他的腦筋裡閃動的,是無數鑊氣實足的美食小吃,以及“培養用戶群體”、“締造市場”、“整合市場”、“培養商戶”、“平台把持”等等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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