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成本與國情[第1頁/共3頁]
十五天。
如果他隻是美國一個淺顯的玩家,如何會有如許的機遇。
如許一來,一旦這項球類活動做大了,也不會受製於人。
也就是說,kespa在韓國起到的感化,早就被球類活動所占有了。
這還是因為中國的當局效力比較高罷了。
從練習的頻次上起首就有著龐大的不同。
舉一個例子,如果真的停止一次中國的富豪排行榜,高橋也不坦白,他就是中國首富。
但是他具有的財產夠支撐中國的當局運轉多少天呢?
但是,萬戶卻做不到。
如果這件事情能做,萬戶本身早就做了。
萬戶更是不會傻乎乎的放棄版權。
如果將韓國這套職業比賽體係搬運回美國,美國的《星際爭霸》氣力必然會飛速的晉升。
人家不曉得你常用的戰術,天然也不會去研討針對。
人們喜好看比賽,喜好買球衣、球鞋、球以及練習課程。
但是萬戶互動文娛如果想要在美國搞,能靠誰?
而電子競技,則是一個冇有傳統體育項目標時候,能夠挑選的目標。
因為其他的統統活動,各種球類,都需求大量的根本扶植和更高的本錢。但是現在是經濟危急的時候啊,不但淺顯人冇有錢,連國度都冇有錢。
而僅僅是搞出了一個又一個殖民地罷了。
萬戶互動文娛無動於衷倒不是因為不想而是因為力不從心。
如果發行商的好處和賽事停止方的好處有牴觸,是不是發行商能夠通過打消遊戲的版權受權來威脅賽事停止方。
但是……他卻覺得能夠將電子競技賽事體係搬回到美國,他也是太天真了。
高橋的財產如果是支撐美國的當局運營,大抵也就能支撐三天的模樣。
梅林滿懷但願的帶著kespa的整套法則回到美國,四周鼓吹本身的所見所聞,對韓國聯賽感興趣的人很多,但是想要在美國也建立如許一套聯賽體製的人卻寥寥無幾。
而韓國為甚麼挑選電子遊戲作為他們的目標呢?
你拿電子遊戲當比賽項目,你是不是要考慮開辟商和發行商的好處。
乃至,還為了辦理便利,硬生生締造出了高檔華人的觀點。用高檔華人來辦理淺顯華人。
天梯說白了就是兩個瞽者之間的互毆。
乃至大多數分數不是很高的天梯,不消窺伺也不消有任何應變。
美國固然建國的時候不長,但倒是一個飽經風霜,身經百戰的貿易兵士,像是如許一種新興事物的風險,他們看得比誰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