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匡超人幸得良朋潘自業橫遭禍事(2)[第1頁/共4頁]
師生有情義,再締絲蘿;朋友各分張,難言蘭臭。
一日,正在門首閒站,忽見一個青衣大帽的人一起問來,問到跟前,說道:“這裡但是樂清匡相公家?”匡超人道:“恰是。台駕那邊來的?”那人道:“我是給事中李老爺差往浙江,有書帶與匡相公。”
1、包辦欺隱賦稅多少兩;1、私和性命幾案;1、短截本縣印文及私動硃筆一案;1、假雕印信多少顆;1、拐帶人丁幾案;1、厚利剝民,威脅平人身故幾案;1、勾通提學衙門,買囑槍手代考幾案……
潘三同他回家,拿二百兩銀子覺得筆資。潘三道:“二相公,你現在得了這一注橫財,這就不要破鈔了,做些端莊事。”匡超人道:“甚麼端莊事?”潘三道:“你當今服也滿了,還未曾娶個婚事。我有一個朋友,姓鄭,在撫院大人衙門裡。這鄭老爹是個忠誠不過的人,父子都當衙門。他有第三個女兒,托我替他做個媒。我一貫也想著你,年貌也相稱,一貫因你冇錢,我就未曾當真的替你說。現在隻要你甘心,我一說就是妥的,你且落得招在他家。統統行財下禮的用度,我還彆的幫你些。”匡超人道:“這是三哥極相愛的事,我有甚麼不甘心?隻是現有這銀子在此,為甚又要你費錢?”潘三道:“你不曉得。你這丈人家淺房窄屋的,招出來,猜想也不久。要留些銀子本身尋兩間屋子。將來添一小我用飯,又要生男育女,卻比不得在客邊了。我和你是一小我,再幫你幾兩銀子,分甚麼相互?你將來發財了,愁為不著我的情也怎的?”匡超人實在感激。
為此,牌仰該縣,即將本犯拿獲,嚴審究報,以便按律定罪。
潘三公然去和鄭老爹說。取了庚帖來,隻問匡超人要了十二兩銀子去換幾件金飾,做四件衣服,過了禮去。擇定十月十五日入贅。
潘三送了李四出去,返來向匡超人說道:“二相公,這個事用的著你了。”匡超人道:“我方纔聞聲的。用著我,隻好替考。但是我還是坐在內裡做了文章通報,還是竟出來替他考?若要出來替他考,我竟冇有如許的膽量。”潘三道:“無妨,有我哩!我怎肯害你?且等他封了銀子來,我少不得同你往紹興去。”當晚彆了回寓。
過了幾日,潘三公然來搬了行李同業,過了錢塘江,一向來到紹興府,在學道門口尋了一個僻靜巷子寓所住下。次日,李四帶了那童生來會一會。潘三探聽得宗師掛牌考會稽了,半夜時分,帶了匡超人,悄悄同到班房門口。拿出一頂高黑帽,一件青布衣服,一條紅搭包來,叫他除了方巾,脫了衣裳,就將這一套行頭穿上。附耳低言:“如此如此,不成有誤。”把他送在班房,潘三拿著衣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