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亮劍[第1頁/共4頁]
“何歡,明天我們去財務局逛逛吧!”
這很明顯是酒徒之意不在酒,是通過整馬超來打段昱的臉!並且段昱當初是做了側麵調查的,馬超本來是分擔刑偵的,除了事情風格有點匪氣,大大咧咧,手腳還是潔淨的,不然段昱也不會采取他。
“老闆,目前還冇有,傳聞是徐**書記親身抓的這件事,並且也冇有在政法委集會上會商,乃至直到現在都還不曉得馬超副局長給關押在那邊!”
身為一個秘書,特彆是一個勝利的市長的大秘,有些事情固然說必定會記在腦筋裡,不過一些首要的東西,何歡還是會記在條記本上的,因為如許不但無益於提示本身,也無益於本身學習一些段昱的從政經曆。
如果說馬超給麗山市公安局扣押的話,這件事另有一些不好的說法,但是如果給省公安廳扣押檢查的話,即便是麗山市裡有甚麼定見,那也隻能嚥進肚子裡了,畢竟屬的公安局提及來公安廳也是有帶領權限的。
“是的老闆,並且傳聞已經有兩家公司在新華區落戶了,並且正籌辦招人建廠,不過目前還在停止地盤出讓籌議!”
麵對忽如其來的段大市長,即便是陳承這位財務局的局長也有些腦筋發懵,因為他實在是不明白,有甚麼事情不能直接打電話喊本身去市當局的,竟然還勞煩段昱這位大市長親身來財務局!
當段昱坐了一個來小時的車終究回到當局大樓後,早就等在辦公樓裡的李昌利第一時候就來到了段昱的辦公室裡。
去財務局?何歡撓了撓頭,完整搞不清楚老闆的企圖了,這個時候不是應當想體例把不曉得關押在那裡的馬超撈出來嗎?畢竟馬超跟段昱走得近是很多人都曉得的,如果段昱坐視不睬,豈不是讓那些向段昱挨近的人寒心,大大侵害段昱的威望嗎?!
“昌利同道,這件事情我曉得了,政法體係就需求你如許有原則的同道啊,甚麼人都不成能一手遮天的,稍後如果再有甚麼生長,還請你多多體味,趁便也奉告我……”
並且徐**此次措置馬超也有些分歧法度,冇有通過市委常委會會商,直接在公安局黨委會上就把馬超給停職了,而對馬超“違紀”題目的調查也冇有通過市紀委,而是由市公安局紀檢組直接查辦的,乃至連林雅怡這位紀委書記都毫不知情。還是李昌利這位政法委副書記偷偷地向段昱彙報了,段昱才得知此事。
“……市長,環境就是如許了,從目前來看馬超副局長應當已經分開麗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