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第二[第1頁/共3頁]
呃,比來低調了很多的林遠南林大才子也冇得第一,得了十八,名次也算能夠。
她的愛人是她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玩伴,姓淩,淩非,字無過,出身將門,暮年因身材原因來明州外祖家中療養,與羅樂瞭解,並且相戀,相許,但冇多久,淩非便受皇命參軍,與敵國柔然交兵,三年後戰死疆場。
但是就如許的初戀,放在這個女人身上,便束縛了她的人生。
感慨了兩句,到底和方若華無關,轉頭持續畫畫,早晨還陪高家家學的門生們玩了一個時候聯句遊戲,然後就各自回房歇息。
第三場就是經史時務策五道。
卻不知為何,早晨羅樂內室就起了火,固然她逃出世天,可毀了麵貌,這門婚事天然也就作罷。
連續三場測驗考完,固然第一場最為首要,但方若華感覺最走腦筋的,反而是第二場,冇有仕進經曆的秀才做這些題,有點難度。
隔壁的小丫環幾次探頭看他,不一會,就送了一罈子狀元紅,這也是端方,鄉試前有秀才招考而來,左鄰右舍送些狀元紅,狀元糕之類,算是取一好彩頭。
這回明州主考官是個老翰林,姓米,本年年過七十,卻還是耳聰目明,精力健碩,見人便笑,瞧著很好脾氣,但閱卷卻嚴苛的緊,半晌感喟:“哎,差能人意。”
第一讓一個五十有七的老秀才得了去。
故事裡看到冇甚麼感受,但真正見到如許的女人,方若華也不由有些難過。
核閱了半天,伸手撿起一份字寫得最好的,再一看,臉上終究暴露一點笑意:“不錯!”
就說判詞,此中一個判詞是‘舉用有過官吏’。要求論舉用犯錯誤的官吏的來由,題目不算太難,但是輕重掌控必必要恰當,走一走腦筋,考慮考官的觀點,如果甚麼都不想,就有能夠礙主考官的眼。
“嗯,這兩份還算平實有效。”主考官眯了眯眼睛,“都好,不過這一份筆力雄奇,怕是沉吟書法有三十年以上,恐年紀老邁,就排第二,把第一給年青力壯的吧。”
現在坐在貢院裡,正端莊經的科舉測驗的考場中,方若華也冇有多麼嚴峻。
方若華想了想,又翻到番外,內裡有一小段寫羅樂八月十五放河燈,在溪前說了一番話,她這平生,隻愛了一小我,倒是老天無眼,有戀人難立室屬,畢竟蹉跎平生,她倒是甘之如飴。
至於詩,招考詩要求五言八韻,說是作詩,實在更該稱為填詩,方若華從本身籌辦科舉時作的詩裡,挑遴選揀,挑選了一首合適題目標寫了上去,這類詩當然遠遠算不上好,究竟上,考官們也冇想從招考詩中挑出能傳世的佳作,凡是考生們隻要作出來,合適五言八韻,冇有弊端,不犯諱諱,就能過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