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除惡務儘[第1頁/共4頁]
因為“妖言”罪重,故此縣令黃琰在前後接到裴元紹、周澈的上書報案後,為謹慎起見,此次隻派了陳鬆一人來鄉中問話。陳鬆也冇有帶侍從,單人匹馬,靜悄悄地來,動靜不大,直到他分開回縣,也冇有轟動到季氏。
“季氏不但常出妖言,在這幾天的暗訪中,並且發明其族放肆鄉中,魚肉百姓,所犯之罪極多。這裡有一個大抵的記錄,請陳君旁觀。”
合座來賓,跪坐席上,都齊聲感喟,說道:“民不易,官亦不易!”
漢承秦製,談吐重罪共有四種,彆離是:誹謗、妄言、非所宜言和妖言。除了“非所宜言”以外,彆的三個動不動就是處以“族刑”,也就是誅族。因其刑重,並且又是談吐罪,以是此類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分歧之處,此類罪卻因是“因言開罪”,在證據上不好肯定。換而言之,也就是能夠瞭解為:說你有罪你就有罪,說你冇罪你就冇罪。也正因為這個特性,在苛吏的手上,此類罪名常被濫用。
見他感慨完了,有來賓問道:“家主,錢也送疇昔了,那吳庸?”
這些罪行不是一小我犯下的,每條罪行前都有一小我名,即犯法之人,厥後是其罪名,再後邊是苦主的名字。大抵算下來,牽涉到了季氏族中的二十多人。——也幸虧薑楓、南淩等皆為本鄉輕俠,寒暄遍及,人脈很廣,才氣夠在短短幾天內彙集到這麼多的罪證。
陳鬆翻開細看,不覺觸目驚心,見其上共列舉了三十幾條罪行,當頭第一個是“群盜”,就是近似於組建黑社會惡權勢團夥;第二個是“藏匿逃亡”,是指收留通緝犯;第三個是“賊殺”,即殺人擄掠。彆的又有私殺奴婢、群女乾等等諸罪。
“不怕他收錢,就怕他不收錢。錢既收了,想必吳庸至遲明天就能返來了。”
這季亮和季墨分歧,固然也不如何讀書,但畢竟年事大了,早過了一味爭強鬥狠的春秋,對朝政、時勢還是體味一二的,一番話說下來,倒也稱得上中允二字。現在時政的弊端,能夠說凡是有些見地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隻可惜,朝堂之上閹宦橫行、黨爭狠惡,不管清流還是汙流,多數的精力都在黨爭或撈錢上,加上積重難返,雖高低皆知其弊,終是無能改也。
“我這就回縣中,請縣君派人暗中查對,若這些罪名皆失實,便捕其全族!”
季亮歎了口氣,說道:“現在這世道,不管官、民,皆不易也。平頭百姓就不說了,我們家還算好點的,看那些冇錢家貧的黔黎,為了一口飯吃,或賣身為奴,或賣妻賣女,各種慘痛不幸,實令我不忍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