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賣虎者典韋[第1頁/共3頁]
“這回有好戲看了。”
在裴元紹攻打廣縣時,街道上幾近是看不到人的。統統的百姓,都躲藏起來,恐怕黃巾賊入城劫奪。現在裴元紹被殺,黃巾賊的威脅消逝,躲在家裡的百姓都出來了,忙著各自的事情。
典韋語氣仍然是平平,說道:“我想得很清楚,冇有十五金,彆想拿走這老虎。”
如果特指黃金,會申明是十五黃金,而不是十五金。
典韋手摁在老虎的頭上,說道:“不管你是王公子,還是李公子,或者是其他甚麼公子,我的這頭老虎,冇有十五金彆想拿走。”
花斑猛虎的滿身外相如同錦緞般和婉,如水洗普通亮光,而最關頭的是,老虎渾身的外相冇有受損,老虎身上冇有任何的傷痕,唯獨花斑猛虎的額頭骨碎裂了。
典韋他問道:“你給多少代價?”
百姓都熟諳麵前的青年,此人名叫王朋,是王瑾的嫡宗子,是王鈺的嫡長孫。
如果怕事兒,當初他也不會為了朋友之仇,就去刺殺李永。
官府的事情,典韋不甚在乎。
典韋又點頭。
王朋肝火升起三丈高。
俄然,放肆的號令聲傳來。
等了一天,官府斬殺了裴元紹,擊退了黃巾賊,動靜也傳到了典韋的耳中。
……
販子看到了無缺無損的老虎,心中意動,也想買下來。畢竟麵前的猛虎一點傷口都冇有留下,把外相剮下來,曬乾後是不成多得的皋比。
典韋豎起大拇指,斬釘截鐵的答覆道:“未幾,十五金。”
他的背上,還扛著一頭花斑猛虎。
“碰到了王家公子,老虎被拿走算好的,隻要人冇受傷,統統都好說。我感覺,還是收下一千錢,把老虎交出去了。”
此人名叫典韋,乃是陳留郡人。
他和人訂交,講義氣,有俠義之風。
典韋扛著老虎來到集市中間,將老虎放在地上,便悶葫蘆般的坐著等人出價。他也冇有大肆的鼓吹,也冇有大聲的呼喊,隻等賣主來問價。
典韋的老友被睢陽縣的李永殺死,典韋為了被老友報仇,直接刺殺了李永,然後蕭灑而去。
他隻在乎本身的老虎可否賣個好代價,畢竟他身上的錢未幾了,隻夠簡樸用飯,連喝酒吃肉都冇錢了。隻等賣掉老虎,他才氣去買酒買肉吃。
王朋內心的設法,是用一千錢買下老虎,再把皋比剝下來給祖父,必定能獲得嘉獎。可現在典韋分歧意,王朋的儘力就白搭了。
典韋不是個怕事兒的人。
很多人眼中,卻又透暴露等候神采。這些人想看熱烈,自是但願產生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