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之第六十四章 出差[第1頁/共3頁]
他承諾了。
“明天你不消管我,我不會違背合約的,隻去和我媽道彆。”我說,“清算行李這類隱私的事,你起碼要尊敬一下。”心機狼籍中,我做出一個決定,以是這麼要求他。
“你不承諾嗎?”因為我持續沉默,他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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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有三種較著的好處而找不到倒黴的處所,我何樂而不為?不承諾的是癡人。
但對於此次日本之行來講,擺明是林澤豐安排的、近似於相親觀光的“公事”。而林澤秀對我那麼謹慎,必定不會讓我累著,以是我能夠預感這是一次鎮靜的觀光,我不需求做任何事情,隻要玩樂就行了。
他冇說甚麼,眼角卻掠過一抹嘲笑。我當即曉得他不會放過那兩小我的,但是他不急於要做甚麼,而是讓敵手一向嚴峻的防備,他要在仇敵最怠倦和懶惰的時候才脫手。
………………六六有話要說……………………
他搖點頭,不講理的模樣讓我好想扁他啊。
我聳聳肩,“那你還搞甚麼假民主,我去就是了。但是明人不說暗話,你這是白搭心機。”
“不值一提。”他一挑眉,那種傲慢的神情又呈現了。
不過我頓時在腦海中抽了本身幾巴掌,真是賤骨頭啊,於湖新,帶薪到本國觀光多好,還管這個惡魔是死是活乾嗎?惡魔不需求憐憫、惡魔不需求惦記、惡魔不需求馳念,惡魔天生就是躲在暗中角落戀慕光亮的。
“我承諾與否對你的決定有影響嗎?”我問。
“出差是有補助的,彷彿公司規定是雙倍薪水。”我跟他細細算,“也就是說,一週的出差即是我事情了十四天,那等我從日本返來,就隻差你六天辦事了。”
“前提是――”他拖長聲音,“如果因你的事情題目而讓被庇護人受傷,那麼不但出差的七天不算辦事期,並且還要雙倍懲罰,也就是說你欠我四十天。”
必然是我太心軟了,必然是如許的。不管不管,他有錢,會雇傭彆人照顧他餬口的,他三十三年來不是活得好好的嗎?
他笑了,彷彿感覺我如許很好玩,“很奪目啊,好吧,承諾你。”
我點頭承諾,為了表示正式,還和他握了手。不過當我柔滑的掌心貼到他的時,那種麻酥酥的感受又來了,害我多抓了他的手好幾秒,彷彿我很色似的。不知是不是錯覺,我感受他的手指也粘了我一會兒。
我愣了一下,然後才恍然大悟。
想想,給我娘帶點甚麼記念品呢?不曉得這時候東京氣候如何,要穿甚麼呢?會不會有豔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