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0章 尊重版權[第1頁/共3頁]
因而,過了一會,吳凡果斷地說道:“你們這個建議提得好,實在我前次就考慮過了,也和任姐談了一下,想物色一個會寫歌的人,一向冇有找到,任姐,你呢?”
吳凡這個時候,神采已經有一些丟臉了。
明顯她們也有和任仁霞一樣的觀點,就是隻要有真正合適林妙的歌,她必定還能比現在唱的更加好。
她是坐在另一桌的,但天然也聞聲了吳凡的話,因而從速解釋道:“冇有,吳凡,寫歌也是要有天賦的,我找過很多的同業,讓他們保舉,也保舉了一些人,甚到另有很多是頂級音樂學院出來的,但是見過以後,我總感覺不可,她們寫出來的歌必定是配不上林妙的歌喉的。”
楊令業搖了點頭,感喟道:“真冇想到,現在甚麼都要錢了,實在寫一首歌出來,有人傳唱這多好呀,就算要尊敬勞動服從,那也應當有一個庇護期,過了版權庇護期便能夠讓大師唱吧,不能俄然間統統的都要免費,讓人適應不了呀。”
吳凡天然明白這一點,因而點了點頭,也不再提,而是端起了酒杯,和大師喝了起來。
“當然了,在這法律方麵來講,他們是站在公理的一邊,反而是我們理虧,因為現在的版權管得非常嚴,你們發明冇有,之前去歌廳唱歌時,能點的歌很多。而現在去,能點的非常少,因為大部分的歌曲都開啟了版權庇護。”
可關頭的是人家會以為,如果不是有她這一首歌,你就唱不出來呀,你冇有歌,拿甚麼來唱呢。
並且,章曼玉也說的冇錯,有一些歌本身就是不溫不火的,原唱再如何冒死去唱,傳播的也不廣,但是顛末林妙這麼一唱,頓時就家喻戶曉了。
他是真的有一些活力了,媽的,竟然有人告林妙。
“就比如林妙現在能拿到天下的最高分九點九分,但實在她能夠完整達到非常,就是真正的十全十美,冇有任何的缺憾。”
“如許就不至於唱紅了一首歌,彆人不感激,反而去告狀,惹上官司。”
“成果倒好,那些原唱的人不但不感激,反而要麼直接告狀,要麼髮狀師函,目標就是一個,所謂的維權,不過就是要錢。”
“獨一要做的,就是寫出合適她的氣勢和形象及聲音的歌曲,那真正的是應當隻應天上有,人間可貴幾次見。”
“不但是歌廳,凡是大眾場合,你作為背景音樂播放,也都要買版權,演唱會這些,那就更加冇有版權不可了。”
“以是,能為林妙寫歌的人天然也是極其可貴的,能夠說是可遇而不求吧,隻能靜待天意,不美意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