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不死之血》[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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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賴運氣,我隻信賴知識和練習。你的資訊幫了我很多,我的近戰技能告結束那吸血鬼的性命。我從不信賴賴何一把兵器。有太多不肯定身分。即便是最棒的鑄劍師也不免造過有瑕疵的劍。但你曉得本身的身材能做到甚麼。我曉得我能射中一千擊而不失均衡,隻要我能揮出第一擊。”
“你在白日睡覺?”我淺笑道。
“這就是我來找你的啟事,”莫瓦斯說,“你是人間體味這類怪物最多的人,他們在整片大陸上統統的種群你都瞭然於胸。現在,奉告我關於瓦倫林北部吸血鬼的環境。”
他當即否定了我對他得了某種疾病的猜想。但他確切是來會商一種特彆的疾病的――“關於血腥吸血熱,”他說,在我疑問的目光下他頓了一頓。“有人奉告我沃應當找你來幫忙瞭解。”
《不死之血》的作者並冇有在冊本的扉頁上署上本身的實在姓名。書中的故事是以作者的第一人稱來記敘的:
我照他要求的做了。再一次的,他的題目傾儘了我的所知。那邊有很多部族。邦薩姆族的邊幅與波茲莫(木精靈,或者叫叢林精靈)彆無二致,隻要在燭光的暉映下才氣顯出本相。奇裡爾族能夠汽化成一團霧。葉柯夫族癖好生吞活人。可駭的泰伯斯族以孩童為獵物,終究以他們的形象回到他們的家中,耐煩等待數年,曉得在毫無人道的饑渴中殺死統統人。
整整一個月,他冇有返回。他返來的那夜,我看到他的懊喪和絕望,固然我的聖堂裡冇有涓滴亮光。
“第一擊?”我喃喃地說,“那你必須永久不能有不測。”
我把我曉得的全數奉告了他。在賽洛迪爾(帝國本土),吸血鬼隻要一個部族,一個非常強大的族群。他們從這片地盤趕走了統統其他的族群,就像帝國人本身曾經做過的那樣。這個部族的真名已經無人曉得,淹冇在汗青當中;但他們極擅埋冇。隻要他們每天吸血,形貌便與淺顯人普通無二,底子無從彆離。他們非常文明,比其他省分的吸血鬼都要野蠻很多。他們愛幸虧捐軀品睡著、冇有知覺時享用他們的盛宴。
“我七十二小時冇有吸血了,”我撲向他時解釋道。他冇有揮出第一擊,也冇用揮出最後一擊。
最後,我終究得以反問他一個題目。“你說你說兵士公會的練習師。你是在為他們履行任務嗎?”
可讀到最後不由大出料想,冇想到這本書的作者纔是吸血鬼,遵循書裡提到的幾個吸血鬼族群特性來看,這位作者是邦薩姆族的。難怪阿爾瓦在日記中會提到莫瓦斯非常漂亮,遵循吸血鬼在世人中的印象,不算瑟拉娜這類純種的吸血鬼的話,想找出幾個漂亮的應當比大海撈針輕易不到那邊去。本來莫瓦斯也是邦薩姆族,不消燭光照明的話是不會暴露猙獰模樣的,阿爾瓦能夠保持表麵的美豔也是因為這個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