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的名字[第1頁/共3頁]
但是,這個林小川非常奸刁,他固然做了很多違法的事情,但都冇有留下甚麼證據。警方固然拿到了林小川欺騙伊家人的證據,但伊家人又回絕備案,警方也拿林小川冇體例。
“林小川?”女人想了想:“哦,昨晚阿誰偷我手機的小偷啊。昨晚做筆錄的時候,差人彷彿說了他叫林小川。”
但就在這時,一個民警俄然帶著一個女人過來了。
“嗯?如何了?”吳越道。
“嗯?”固然內心比較猜疑,但林小川大要還是一副樸重:“她終因而知己發明瞭。”
不過,所謂‘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此次阿誰奸刁的傢夥終究栽了跟鬥。
‘咕嚕’
“內裡有五萬塊錢。我但願你能去警局廓清一下,是你丟了手機,而不是手機被人偷了。”伊心雅說完,用手將牛皮紙袋往本身一側攬了攬,然後道:“當然,你也能夠秉著公理回絕我的發起。這麼一來的話,林小川估計會被判幾個月吧,畢竟你的手機估值也不高...”
“啊?”男人一時冇反應過來。
當民警來到關押林小川的病房時,看到內裡的一幕,的確驚掉了下巴。
“額...”
林小川找了一家早餐店,點了油條和包子,一邊吃,一邊思慮著。
思考並冇有成果。
劈麵的女人這才道:“乾甚麼?”
本來警方就冇有把握林小川偷手機的證據,比方人證、錄相甚麼的,僅僅從‘被偷手機在林小川手裡’這一點,並冇法給林小川科罪。除非本身通過提審能讓林小川本身認罪。
說完,女嫌犯俯下身,對著林小川的耳朵吹著氣。
“我現在說的是究竟。我隻是不想冤枉林小川。他明天是豪傑,救了阿誰小女孩。”
吳越盯著這個女人,半晌才道:“你是不是收了財帛纔來作偽證?”
“不消,丟手機的女人明天來局裡說,手機是她本身弄丟的。”民警道。
分開看管所的時候已經是上午八點半了。
女人微微一笑,然後道:“能夠讓一下位置嗎?我找你女朋友有點事。”
“哦。他昨晚睡的較晚,以是現在還在睡。”
“你肯定那是偷嗎?”伊心雅平平道。
“這並不是甚麼奧妙,臨海有很多人都曉得。”伊心雅淡淡道。
到了公安局門口。
“好。”
民警重新鎖上牢房後,催促道:“行了,你這傢夥真是不怕死啊,還敢要她的名字。快點走。”
“歸正已經早退了,不如先填飽肚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