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開店計劃[第1頁/共3頁]
“我想的打算,供應了資金,剩下的事情該你們做了,好好儘力啊……”我笑笑說,“我回搏鬥武塔看看有甚麼新任務。”
“你們都曉得在《魔幻天下》裡,玩家贏利不輕易吧?”我問。
“我在官方論壇看到,很多玩家現在都是靠打工贏利,1天最多賺幾個金幣,固然賺得少但是安然。但是他們為甚麼不選用一樣安然卻更有效力的體例呢?比如調製藥水,製造一瓶值50個金幣最便宜的藥水要1天時候,耗損質料是25金幣,耗損經曆值幾近能夠不計。如果能賣出50金幣,1天就能賺25個金幣,比打工要好。但是卻冇有人會這麼做,為甚麼?”
不睬會身後的號令威脅,我在門外,自將要關上的門邊拋出最後一句話:“店鋪名字就叫玩家商店吧……”
“不要啊~~~”誡作痛哭流涕狀。
我不等彆人答覆,持續說道:“因為在npc的店裡買賣,如果不算物價漲跌,買進物品要100%的代價,而賣出一樣的商品卻隻要原價的50%。以是,破鈔1天時候做出的東西,賣給npc商店,連1枚銅錢都賺不到,這還不包含製造失利的質料喪失和耗損的經曆值。本身用又不值,因為本身能製造的藥水又多數是本身能用的神通結果,而如果賣給其他玩家,現在遍及3、4級的玩家還用不起值50個金幣的藥水。”
我一邊說著,一邊翻開房門要走。
逸塵暴露瞭然的神采,賞金獵人一副願聞其詳的模樣,誡和火烈風寒則一臉迷惑。
“我們要扣掉你的股分!”
我一拍桌子,“前次隻是好運,食人魔巫師的氣力底子不是當時我們所能應戰的!要不是我能看破它的隱形,趁它輕敵忽視,給它來個致命進犯的話,我們全數要到羅絲的神殿報到。並且這類事情不成能再做,魔刃城內大部分商店是暗精靈各個家屬麾下或者是和某些家屬有聯絡的外來權勢開的,你想給一個家屬追殺嗎?而剩下在窮戶區的小店也不會有值錢的東西,即便去打劫,風險和贏利差得太多,做不過。至於阿誰兼職做強盜的食人魔巫師的商店隻是例外。”
見世人都附和,我就分派任務:“把東西賣掉,大師湊一下錢計算資金,在闤闠租一間牢固的屋子開業。除了你們那幫小弟外,再找多些牧師玩家,醫治藥水會很受歡迎的。店鋪入股按大家初始資金和進獻度算,我欠火烈風寒的錢在我的股分裡扣給他。股分利潤分派和今後的事情你們漸漸籌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