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霸業

第二十四章 開間樂器行[第1頁/共3頁]

這個期間貌似馬匹也很貴重,如果能弄上幾匹大宛國的汗血寶馬,高價脫手不愁賺不到銀錢。隻是這汗血寶馬數量極少,光是每年給天子陛下進貢都顯得捉襟見肘,那裡那麼輕易弄到啊。

......

荀冉,王維:“......”

竹萍抱怨道:“荀公子他說走便走,也不想想蜜斯的感受。依我看,倒真是一個負心人。”

......

當然這樂器行的選址極其講究,畢竟能買得起樂器的即便不是王公貴族,也得是衣食無憂之家的公子蜜斯。如果選了處人流龐雜的處所,怕是高雅的公子蜜斯們連踏足而過都得掩袖吧?荀冉思來想去,感覺唐朝的文藝男女青年除了樂器外,愛好的不過是小說。【ㄨ】貌似在這一點上,唐朝前輩們和後代的文藝青年很類似啊。

值此河清海晏的承平亂世,大唐君民甚愛絲竹管樂。這長安城中多的是製作樂器的匠人,大到古琴、箜篌,小至蕭笛、八尺,隻要你提出需求,給夠銀錢,那些技術高深的匠人絕對能給你製作出來。但是這更多是一種零散的發賣形式,依托的是口耳相傳。如果本身能夠整合夥源,開一家樂器行,之前店後廠的形式運營,隻要略加鼓吹,絕對能大賣特賣。

“我們銀錢便一月一結,如許最是穩妥。”

“書鋪?”王維停下腳步,眼中儘是迷惑。

寶石?不不不,這玩意代價太高,萬一屯在本技藝裡賣不出去,豈不是虧死了?燙手的山芋荀冉可不敢接,他又不是甚麼國公侯爺以後,冇阿誰本錢玩票。

千裡萬裡又如何,從荀冉在崖州瘦湖救起本身的那刻起,本身便跟定他了。荀冉去哪兒,本身便跟到哪兒。彆說是長安城了,便是疏勒、碎葉、蔥嶺以西的大食,她也去得。

王維這類大才子但是發憤登天子堂,為社稷謀的,當然不屑於所謂的傳奇讀物了,不體味書鋪也就不奇特了。

......

荀冉的意義很明白,他想跟白叟家合股開店,增加一個出售樂器的停業,當然這是主業。至於書鋪的買賣,也能夠持續做,每月所得的利潤二人****分。這能夠說是非常有誠意了,畢竟書鋪一天最多也就賣出十來本書,便是一本五百錢,也不過五貫銀錢。五貫銀錢雖說也很多,但比起售賣樂器的利潤,倒是相形見絀了。荀冉肯放低姿勢,讓利給孫世安,一來是但願對方看到本身的誠意,今後合作也好展開。二來,他也是借用了後代商界聞名的做法。當你想要快速進入一個範疇時,最好的體例便是入股或者收買。這能夠讓你擔當原有者的豐富人脈,不會呈現開店伊始無人幫襯的窘況。三來,荀冉畢竟是官身,大唐雖未明文製止官員經商,但開店這類事情多少有些忌諱。如果能和孫世安合股,本身便相稱於有了一個明麵上的代言人,做起事情來也更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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