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買書與發現[第2頁/共3頁]
顯而易見,阿誰曾經的紐約時報練習記者,因為被誣告而進犯主管,被法官判刑8個月的男孩兒,就是這本新晉脫銷書的作者,許安!
究竟上除了冊頁圖案上能看到許安這兩個字以外,甚麼都冇有!
用人物頭像做海報,普通都要挑選名流的肖像,起碼讓路人看到以後會認出來,但斯坦利卻反其道而行,蘭斯固然比來在媒體上很火,但淺顯人底子記不住他的臉,如許人們路過海報的時候就會驚奇:嘿,這傢夥是誰?我如何不熟諳他?
穆森書屋人手、備貨都很充沛,步隊進步的很快,不過在史丹利列隊期間,前麵陸連續續又有人過來,以是步隊並冇有減少。
短短幾分鐘,史丹利就想到了很多東西,他認識到,本身或許是發明瞭一個不大不小的訊息。
那他為這統統所支出的儘力誰來了償?
蘭斯,許安……
史丹利坐在那邊,表情非常不爽,這個判罰真是太讓人噁心了,莫非就該讓阿誰男孩兒老誠懇實的受主管讒諂,然後丟掉事情,乃至分開傳媒行業?
究竟上很多堵車的司機都被吸引了:那家店門口排著長隊,看起來在搶購甚麼好東西。
再撤除書名,全美第一本家庭創傷小說,吉姆艾倫力薦這些字以外,竟然冇有關於作者本人的隻言片語!
再想到本身,變態的下屬,沉重的家庭承擔,史丹利深深地歎了口氣。
想起許安被帶走時難受的神采,史丹利有種同病相憐的感受,他能瞭解,阿誰男孩之以是難受,並不是為本身的所作所為悔怨,而是難過本身讓家人朋友悲傷了。
史丹利天然也看到了蘭斯的頭像,他感受有些眼熟,不過也冇在乎,他是記者,比來蘭斯在訊息界猖獗刷屏,訊息行業還真冇幾小我看他不眼熟的。
偶合?
史丹利看著火線一眼看不到頭的長龍,愁悶地拍了拍方向盤,早曉得就不為了節流時候而直接從家裡開車來法庭了,這類路況坐地鐵還比較快一些。
冇錯,他想起來了,旁聽席上坐著的那些人中就有蘭斯!
對於蘭斯,史丹利既憐憫又佩服,他也是父親、丈夫,完整能夠設想蘭斯蒙受了多大的痛苦,他乃至想過如果一樣的事情產生在本身身上,他必然會他殺的,正因為如此,對於蘭斯能走出哀痛重新開端,他就更加佩服了!
一樣的,他對《敬愛的骨頭》這本書也很有興趣。
書店門口正在列隊,但穆森書屋是大型連鎖書店,曼哈頓分店的範圍也很大,對於這本書的脫銷程度預估的很充沛,籌辦了很多存貨,以是固然步隊很長,但進步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