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何兵[第1頁/共4頁]
複仇女神?我再次被怔住了,不明白他指的是甚麼,就像走在迷霧裡,看不到手伸出的處所,複仇,我找誰複仇?我有甚麼仇?
諸如此類事件,讓兩人辯論越來越多,最後懶得辯論,男人跟女人之間的交換能夠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甚麼都想跟對方說,都想奉告她,即便是雞毛蒜皮,即便是廢話連篇,說的人興趣勃勃,聽的人津津有味。此時說甚麼不首要,首要的是跟她說,聽他說。這是好感階段,心中已經愛上了對方,卻還不自發;第二階段是想跟對方說,也明曉得對方想要聽,喜好聽,卻偶爾要用心不說,忍著不說,這是熱戀階段,不免會有負氣爭論,患得患失;第三階段是定時說些甚麼,但說的東西隻是不竭的反覆,冇有甚麼實際意義,為說而說,這時高燒已退,感受漸趨平平,之以是還說,不過是一種風俗,一種客氣,一種豪情的脆弱維繫;第四個階段是甚麼都懶得說,即便最需求的話也寧肯忍著,不得不說了,也是一說就爭,一說就吵。此時剩下的隻要厭倦。
不是我絕情,但我另有甚麼臉愛他,並被他所愛?莫非我還能嫁給他,與何存在那畜牲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叫他爸爸?我假裝對他越來越冷酷,明白說出分離,他卻總問我啟事,我說,因為我不再愛你了。他不信,對我仍然固執,我的心軟得像麪糰,卻不得不假裝硬如鐵的模樣,我不睬他的笑容,黑著臉,乃至想到罵他一句死皮賴臉,可話未出口,我的心已經在顫抖,我如何能夠如許罵他?他是一個傲岸的人,卻對我如此低聲下氣,是我多大的幸運,是有多愛我!我感受眼淚就要流出來了,眼睛裡像揉了辣子。我的心就算真是鐵,在他如火的熱忱中也要化成鐵水了,何況我的心本來就是水做的呢?可我不能再享用他的愛了,心就像被針刺似的痛,我恨得咬牙,卻又無可何如,或許獨一的體例就是去死。
必然要我親口說出那兩個字嗎?好吧,真的。
我感覺這是應了那句俗話:婚姻是愛情的宅兆。可何方說,並非如此,如果真有愛情,婚姻就不是宅兆,實在走向滅亡的婚姻,隻因為我們把一時的好感,一時的愉悅一時的歡樂當作真愛了。
看吧,現本相了吧?狐狸暴露尾巴了吧?你這招也真夠毒的,竟然想嫁給我兒子,然後再丟棄他,搞得他生不如死,搞得我們父子反目,攪得我們百口不得安寧。幸虧被我看破了,不然我們父子平生的幸運就被你把持在手裡,任你宰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