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1頁/共3頁]
在深冬的時候,我回到故裡。郊野的天空,風蕭水寒,漫天蘆花,滿目黃草。我在北京流落多年,仍然是一無統統,看到生我養我這座小都會越來越標緻,聳峙的高樓大夏比起北京來也未遑多讓,不由表情龐大,偶然候乃至微微悔怨,如果我留在這裡,聽爸媽的安排,進一個構造單位上班,或許像很多老同窗一樣,早已經車有房有了,老婆孩子熱炕頭,閒來集會喝酒,打打麻將跳跳舞,餬口過得有滋有味呢。但這類悔怨隻是一刹時的思路,當真想起來,我還是不喜好如許的餬口,如果當初真的留在這裡,真的過著這類一帆風順卻平淡至極的日子,每天都是疇昔的反覆,人生的路一眼便可望到絕頂,那會有多無趣,泯然於世人,就像一滴水混在溪流裡,底子冇有本身。真如許,我會不寒而栗的。我寧肯每天啃著窩窩頭,擠著地鐵,住在廉租房中,因為如許的餬口充滿未知,我喜好的就是未知,我就像一條本來待在水池裡的小魚,明曉得大海裡充滿凶惡,仍然冒死的往海裡去,因為隻要在那邊,你才氣夠縱情遨遊!
故事中的大夫厥後與小三結了婚,但好景不長,冇多久他便愛上了一個瘋子。聽到這裡我有些感興趣了,一個大夫,一個小都會的精英,為甚麼會去喜好一個瘋子呢?是不是他也瘋了?而據傳說,阿誰大夫車禍時並冇有失憶,他隻是想逃離,逃離阿誰他不愛的女人。而他之以是愛上瘋子,是因為他想起來了,這個瘋子就是他最後的戀人。就是說,他曾經確切失憶過。一次假失憶,一次真失憶,三個他愛或不愛的女人,這中間的兜兜轉轉糾膠葛纏,就像一團亂麻,外人不管如何傳說,是冇法理清的。因為失憶另有真假,這令我的興趣越來越濃,不由想體味他當時到底是如何想的?傳聞他曾自比是一條窩在魚缸裡的魚,神馳著江河湖海,總想著一次次的逃離。這類設法讓我想起了我本身,我何嘗不是如許想呢?隻不過我真逃出去了,而他呢?
這麼多年了,我在朋友中也博得了個作家的頭銜,固然不過是出版了兩本小書,躺在書店的角落裡,無人問津。我的內心充滿了焦炙,這焦炙不是因為冇名冇利,對於我來講,若說對名利毫無尋求,那未免矯情,可比起功成名就來講,更讓一作家絕望的是,你底子寫不出來。我像統統的作家一樣,碰到了寫作的瓶頸,因而決定回故鄉住一段時候,或許會有甚麼靈感突但是至,像火花普通在腦海中閃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