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媽媽的婚姻[第2頁/共2頁]
我爸是離我媽家十多裡外的細河邊上的人家。因為細河常常眾多成災,形成糧食顆粒無收,以是,那邊的人很窮。我爸到我媽家上門時才十八歲。當時還不能算是結婚,也不能跟我媽住在一起,而是在我媽家乾活,實際上跟長工一樣。如果我姥爺哪天不歡暢,便能夠把他攆走。一向到兩年以後,姥爺才讓我媽跟我爸結婚。
成果,媽媽就被選中了。當時,我媽才十六歲,是家中老三,排居中的位置。固然冇有當時候的像片,但從我小時候對媽媽的印象和回想,感覺媽媽還是很標緻,並且端莊靈秀,很有大師閨秀的風采。相反,我爸一看就是那種誠懇本分的貧苦人家。整天隻顧埋頭乾活,一句話也不說,偶然還要看我媽的神采。以是,我感覺我爸這一輩子挺不幸。但是,他能碰到我媽如許的女人,也算是他的福分。
這是商縣開飯店的邵老闆給我講過的一個故事。
我媽畢竟是大戶人家的閨女,穿戴和餬口多少還是有些講究,並且人的氣質也很持重。她說話老是慢條斯理,有理有據,以是,很象是我們家的一家之主。而我爸還是象長工一樣,整天不愛說話,我媽讓他乾啥就乾啥。吃穿向來都不講究,有啥吃啥,一件衣服能從春季穿到夏季。但他很佩服我媽,就象我媽是他的姐姐似地。並且,雖說他是上門半子,可厥後又冇成為上門半子,我們後代們的姓也都跟著他姓邵,以是,他就即是冇花一分錢,就獲得了我媽如許既聰明又標緻的女人,這也該是他的福分和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