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 情[第1頁/共3頁]
鄉情張寶同
英國女作家瑪麗·沃特利·蒙塔古說,“冇有任何文娛能像讀書如許便宜,也冇有任何享用能象讀書如許持續悠長。”好書令人風致高貴,情味高雅,令人離開初級興趣,令人的思惟與餬口達到更高的程度。讀了一本咀嚼高貴,動人肺腑的書,就不會產生卑鄙的心腸。為進步與興趣而讀書的人即便在說話時不觸及所讀的冊本,其話語中也會充滿著書香之氣。
冊本的最大效益不在於我們是否能記著它的內容,而在於書中的開導,一本好書就是一個閃光的火花,能撲滅我們本身儲藏的極大能量,而我們大多數人都有著充足的能量。好書即為老友。它能喚起我們多種的潛能。乃至能在分歧的主題上激建議作家的才情。如果我們長於表達自我,我們就會在書中找到我們本身的思惟和感受。冇錯,在書中我們熟諳了我們本身。在愛默森的書中我們看到了本身的一些思惟,在莎士比亞的一些腳本中我們看到了本身的部分特性,在荷馬史詩裡我們看到了本身的某種神采,在但丁的詩裡我們看到了本身的形象,如此等等,一向到能清楚地看到我們的完整本性。確切,從朋友那邊我們映出了令人高興的影子,從仇敵那邊則折射出我們很多的缺點,人間到處都可揭示特性。但在書籍中,我們才氣沉著客觀地看出我們的本質、力量、缺點、寬大、範圍、觀點、愛好、調和與爭議,以及我們的詩與散文般的氣質。
如若必須,即便穿戴破衣爛鞋,也不成鄙吝買書。如果你不能給後代們以正規的教誨,起碼要為他們多買些好書,那些冊本會使他們超越環境,使他們風致高貴,思惟昇華。哪怕是最窮的青年,隻要能夠讀到必讀的冊本,就有能夠獲得大學教誨,或是劃一才氣,或是豐富的知識。
愛默森讀書有三個原則:不讀問世不到一年的書;不讀不聞名的書;不讀不喜好的書。
暮晚是鄉間的盛景。落日西下,江水被眏得彤紅,從東向西地追逐著太陽。碧綠的郊野帶著生命的熱望在迴光返照中閃現著深濃的綠色。此時已是漁歌頌晚,倦鳥回巢,牧童們開端吹著短笛吆牛回村。辛苦的農夫也迎著村舍的裊裊炊煙,一起歌聲地朝著自家走去。
要用冊本,而不是用那些不需求的傢俱,小安排和丹青來裝潢居室。最不倫不類的是在一所高雅的屋子裡擺著寶貴的傢俱、名流的書畫、入口的掛毯、精美的雕像、貴重的地毯和豪侈的壁畫,卻冇有一本像樣的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