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十二章 不幸與不爭[第1頁/共4頁]
“這個還不太一樣,說白了,老百姓還能夠活下去,冇有被逼上死路,一旦他們被逼上死路了,當然也會站出來抵擋,我朝不就是如許建立的嗎?”包飛揚說道,塗小明不睬解,還是因為冇有切身材驗,幾個月不吃肉對他來講能夠已經痛不欲生了,但是對西崗村的一些村民來講,不過是習覺得常的事情。
法院強迫履行也一定能夠包管必然會要到錢,如果對方行動快,已經停業了,或者底子就冇有甚麼財產,又或者有很多債務人朋分財產,最後能夠也分不到多少錢。
更首要的是這僅僅還是受理用度,彆的審理過程當中還能夠需求付出鑒定用度、專業職員出庭產生的用度等等。
就以西崗村這件案子為例,單小我的索賠額實在並不會很高,但如果以全部村民構成群體停止共同訴訟,那麼總計構成的標的總額就會比較多。
如許一來,臨時不管法律的龐大姓,僅僅因為用度這一條,就已經讓很多老百姓放棄了打官司。
包飛揚和塗小明都有些沉默,特彆是塗小明,塗家的家教比較嚴格,塗小明並冇有養成紈絝的風俗,但是對於基層老百姓的打仗非常少,很難瞭解他們的這類設法。
彆的,就算你打贏了官司,敗訴方一定就會立即拿出錢來,如果對方不給錢,就要申請法院強迫履行,申請費比受理用度略低,但仍然要支出上萬元的用度。
“明哥是不是挺不睬解的?如果你跟曾哥下去跑兩天,看看他們能夠幾個月都吃不到一點葷腥,乃至家裡養的老母雞下的蛋都捨不得吃,一年四時的衣服都不全,抱病了隻能躲在家裡硬撐,你就能瞭解他們如許做還是因為太窮了。”包飛揚搖了點頭,他經曆過浮沉,看過聽過的人間悲劇比較多,曉得這類事情並非個例,而是遍及征象。
曾靜祥笑了笑,冇有解釋,而是望著包飛揚,想要看看他是如何瞭解的,是不是真的瞭解。
另有一個題目就是,打官司有勝負,誰也不能包管就必然能夠打贏官司,如果敗訴,那麼被告就隻能本身承擔訴訟用度。
“就比如一個萬元戶,他能夠將一萬塊錢全都拿出來做買賣,就算是全賠了,最多他也隻是歸去吃糠咽菜,能夠還不需求如此,隻要粗茶淡飯便能夠了。但是對一個家裡隻要幾百塊錢,乃至還要借的貧民來講,你讓他將這些錢拿出來做買賣,一旦失利了,他能夠連飯都吃不起,隻能餓死了,你說他是挑選做買賣,有能夠吃肉,但也有能夠餓死,還是挑選冇有肉,但是能夠安穩地活下去呢?”包飛揚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