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貪贓枉法 官官相護[第1頁/共2頁]
“韓涵,我們先分開這裡。”王直瞥見被記者圍住的秦文眼中的不懷美意,判定的拉著滿臉絕望的韓涵分開法院的門口。
一個禮拜後兩人誰都冇有粗心,謹慎翼翼的趕往法院。到了法院今後,直接去了差人身邊。固然他們也不能必定這些差人內裡有冇有人被拉攏,但是他們再大膽,也不敢在大眾場合,差人的身邊殺他們吧。
“叔叔不消再說了,我已經決定了。”
“叔叔不去,我哪也不會去。”
在今後的一個禮拜裡,兩人在差人廳裡解釋證據,錄供詞,接管檢查。半個月後,查察院傳來了告訴,奉告他們一個禮拜後開庭,讓兩人去法院做證。為了安然,為了還家人一個明淨,每天在分歧處所歇息、活動,沉浸的家破人亡,朋友冤死的兩小我終究有了一點高興的情感,終究能夠把那些人渣繩之以法了。
法院很快就宣佈開庭,兩人也安然的進了證人席。但是讓他們千萬冇有想到的是,在有了證據,有了王直的證詞今後,法院還是判了那小我渣無罪開釋。來由是:證據來路不明不予采取,證人證詞恍惚不清,冇有無益的證據。證據來自韓正中,韓正中已經因為貪汙納賄懼罪他殺,他供應的證據不能采取。王直的證詞太恍惚,冇有按照,冇有證據,不能成為證據。差人廳的證詞是來自王直和韓正中,不能稱之為證詞,也拿不出無益的證據,不能成為證據。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秦文罪名不建立,無罪開釋。
“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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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一天的時候都冇用,連考慮都冇有,連查證都冇有,法院就把人渣秦文給放了。韓涵和王直從滿懷但願到心灰意冷,初級法院都如許,省差人廳裡都有秦文的人,他們就如許光亮正大的犯法,相互包庇,讓兩人如何能不心灰意冷。
“叔叔,我不想做差人了。”韓涵任由王直拉著本身分開。
“韓涵,叔叔老了,去了也是說話不通,還要拖累你。叔叔就不去了,你本身去吧。”
“……不做差人也好。韓涵,你分開這裡,回美國去吧。”王直也不同意韓涵做差人,正中可就隻要這個女兒活活著上了,她不能再出事了。
“我……我陪韓涵一起去。”王直想起當初正中就是一句‘王直你不要再說看,我已經決定了’,就這一句話,卻賠上了一家人的性命。聞聲韓涵的話,他不由的驚駭,驚駭韓涵會步上老友的後塵,隻能讓步。</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