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麵總裁的殺手妻

第七章 貪贓枉法 官官相護[第1頁/共2頁]

“韓涵……”

“韓涵,叔叔老了,去了也是說話不通,還要拖累你。叔叔就不去了,你本身去吧。”

法院很快就宣佈開庭,兩人也安然的進了證人席。但是讓他們千萬冇有想到的是,在有了證據,有了王直的證詞今後,法院還是判了那小我渣無罪開釋。來由是:證據來路不明不予采取,證人證詞恍惚不清,冇有無益的證據。證據來自韓正中,韓正中已經因為貪汙納賄懼罪他殺,他供應的證據不能采取。王直的證詞太恍惚,冇有按照,冇有證據,不能成為證據。差人廳的證詞是來自王直和韓正中,不能稱之為證詞,也拿不出無益的證據,不能成為證據。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秦文罪名不建立,無罪開釋。

一個禮拜後兩人誰都冇有粗心,謹慎翼翼的趕往法院。到了法院今後,直接去了差人身邊。固然他們也不能必定這些差人內裡有冇有人被拉攏,但是他們再大膽,也不敢在大眾場合,差人的身邊殺他們吧。

“好。不過叔叔要和我一起去,叔叔不去的話,我哪也不會去的。”韓涵的話說的非常判定,冇有涓滴籌議的餘地。

“我……我陪韓涵一起去。”王直想起當初正中就是一句‘王直你不要再說看,我已經決定了’,就這一句話,卻賠上了一家人的性命。聞聲韓涵的話,他不由的驚駭,驚駭韓涵會步上老友的後塵,隻能讓步。</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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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不去,我哪也不會去。”

韓涵更是滿心的恨意和絕望。她滿腔熱血的出國學習,滿懷等候的返來籌辦穿上那身代表公理的衣服。卻冇想到,驅逐她的是家破人亡,本應當是公理化身的代表貪贓枉法,本應當是還人明淨的處所**不堪,本應當是主持公道的處所卻暗中非常。那她為甚麼要返來?為甚麼要做去穿上那身衣服?為了把那些人渣繩之以法嗎?但是誰來支撐她?她的爸爸是最公道、正中的差人,他獲得了甚麼?

連一天的時候都冇用,連考慮都冇有,連查證都冇有,法院就把人渣秦文給放了。韓涵和王直從滿懷但願到心灰意冷,初級法院都如許,省差人廳裡都有秦文的人,他們就如許光亮正大的犯法,相互包庇,讓兩人如何能不心灰意冷。

“叔叔不消再說了,我已經決定了。”

“……不做差人也好。韓涵,你分開這裡,回美國去吧。”王直也不同意韓涵做差人,正中可就隻要這個女兒活活著上了,她不能再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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