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2

第17章 林教頭刺配滄州道魯智深大鬨野豬林[第1頁/共6頁]

林沖忙道:“使不得。”

董超道:“卻怕便利不得:開封府公文隻叫解活的去,卻未曾教成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紀又不高大,如何作得這原因?倘有些兜搭,不是耍處!”

當時董超便和酒保逕到店中閣兒內看時,見坐著一小我,頭戴頂萬字頭巾,身穿領皂紗背子,上麵皂靴淨襪,見了董超,倉猝作揖道:“端公請坐。”

府尹道:“胡說!”

府尹道:“林沖,你是個禁軍教頭,如何不知法度,手執利刃,故入節堂?這是該死的罪犯!”

隻董超,薛霸,將金子分受入己,送回家中,取了行李包裹拿了水火棍,便來使臣房裡取了林沖,監押上路。

陸謙大喜道:“還是薛端公真是利落!明日到地了時,是必揭取林沖臉上金印返來做表證。陸謙再包辦二位十兩金子相謝。專等好音。切不成相誤。”本來宋時,但是犯人,徒流遷徒的,那臉上刺字,怕人恨怪,隻喚做“打金印。”

薛霸道:“我替你洗。”

林沖叫一聲:“哎也!”急縮得起時,泡得腳麵紅腫了。

林沖道:“多得孫孔目保持,這棒不毒,是以走動得。”張教頭叫酒保安排按酒子管待兩個公人。酒至數杯,隻見張教頭將出銀兩齎發他兩個防送工人已了。

薛霸罵道:“走便快走!不走便大棍搠將起來!”

林沖答道:“小人是豪傑,官司既已吃了,一世也不走!”(是豪傑!該死的豪傑!)

孫定道:“這南衙開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

三小我又吃了一會酒,陸虞候算了酒錢。三人出酒坊來,各自分離。

孫定道:“看林沖口詞,是個無罪的人。隻是冇拿那兩個承局處。現在著他招認做分歧腰懸利刃,誤入節堂,脊杖二十,刺配遠惡軍州。”

林沖告道:“恩相明鏡,念林沖負屈銜冤!小人雖是鹵莽的軍漢,頗識些法度,如何敢擅入節堂。為是前月二十八日,林沖與妻到嶽廟還香願,正迎見高太尉的小衙內把老婆調戲,被小人喝散了。次後,又使陸虞候賺小人吃酒,卻使富安來騙林沖老婆到陸虞候家樓上調戲,亦被小人趕去。是把陸虞候家打了一場。兩次雖不成奸,皆有人證。次日,林沖自買這口刀,本日太尉差兩個承局來家呼喊林沖,叫將刀來府裡比看;是以,林沖同二人到節堂下。兩個承局進堂裡去了,不想太尉從內裡出去,設想陷林沖,望恩相做主!”

董超坐在對席。酒保鋪下酒盞菜蔬果品按酒,都搬來擺了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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