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2

第25章 梁山泊林沖落草汴京城楊誌賣刀(2)[第3頁/共3頁]

楊誌道:“和你昔日無冤,昔日無讎,一物不成,兩物見在,冇來繇殺你做甚麼。”

當日是仲春初九日。留守升廳。兩個公人解楊誌到留守司廳前,呈上開封府公文。梁中書看了。原在東京時也曾認得楊誌。當下一見了,備問情繇。楊誌便把高太尉不容複職,使儘財帛,將寶刀貨賣,因此殺死牛二的真相,通前一一告稟了。

張龍,趙虎道:“我兩個也佑他是豪傑,亦不必你眾位分付,但存候心。”楊誌謝了世人。其餘多的銀兩儘送與楊誌做川資,世人各自散了。

楊誌道:“小人原是殿司使,為因淪陷花石綱,削去本身職役,無有川資,將這口刀在街貨賣,不期被個地痞敗落戶牛二強奪小人的刀,又用拳打小人,是以一時性起,將那人殺死。眾鄰舍都是證見。”

楊誌叫道:“街坊鄰舍都是證見!楊誌無川資,自賣這口刀,這個地痞強奪灑家的刀,又把俺打!”

周謹怒道:“這個賊配軍!敢來與我交槍!”

楊誌道:“禁城當中,如何敢殺人。你不信時,取一支狗來殺與你看。”

牛二道:“我不信!你把刀來剁一小我我看。”

隻說楊誌同兩個公人來到原下的客店裡算還了房錢,飯錢,取了原寄的衣服,行李,安排些酒食請了兩個公人,尋醫士贖了幾個棒瘡的膏藥貼了棒瘡,便同兩個公人上路。

世人亦替楊誌奉告分訴了一回。

牛二道:“你說殺人,未曾說殺狗!”

牛二道:“怎地殺人刀上冇血?”

誰知惱犯了這個豪傑,來與周謹鬥武。

牛二道:“我要你這口刀!”

當廳押了文牒,差兩個防送公人,免不得是張龍,趙虎,把七斤半鐵葉盤頭護身枷釘了,分付兩個公人,便教監押上路。

三個在路,夜宿旅店,曉行驛道,不數日,來到北京,入得城中,尋個客店安下。

楊誌道:“你不買便罷!儘管纏人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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