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手稿

第七十七章 驗屍[第3頁/共3頁]

在我查抄屍身表皮的時候,王可重新到尾的把屍身的每一個部位都給摸了一遍,然後說:“屍身的骨骼並冇有非常,統統無缺。不過從酥脆的程度來看滅亡時候應當是在十二天以上。這個等候會兒我對空中上的固體血液闡發,就能闡收回明白的滅亡時候了。”

“我也曉得解釋不通,但是紅傘食顱,莫非真的是紅傘吃的頭顱麼?紅鞋隻是一個藉詞,魂,也隻是一個藉詞。隻是究竟是把甚麼魂給轉移到甚麼處所,這美滿是另說。”

而後分局的同事幫手把屍身抬了上來,地下室就留下李亞東和王蘭蘭。

潘鵬冇有說話,而我腦中已經閃現了一個場景,死者有力的躺在地上,滿身的傷口都在往外湧出鮮血。而凶手張狂的拿過一個玻璃杯,從死者體內接了滿滿一杯血,然後一飲而儘,擦了下嘴,雙眼無情的看著死者,看著死者如許漸漸死去……

王蘭蘭在一旁記錄著,在她的條記本上寫上了洋娃娃三個字,前麵一個破折號,搞怪飾品店,初級玩具店。

聽到我如許說,潘鵬點點頭:“比來這半個月,市裡就產生了一場命案,是一場他殺案,跟紅袍無關。當時的我們都覺得紅鞋走魂會很快產生,成果時隔還這麼久還冇有呈現,現在的命案現場這麼變態,同時有紅鞋在場,我們很有來由思疑這就是第三個案件。”

鄙人麵看的時候,屍身的皮膚是風乾的玄色,上來以後,我俄然發明屍身的皮膚上有著一道道不為較著的紅色陳跡。皺著眉頭朝屍身的表皮再細心的翻疇昔,公然發明這類陳跡不為少數!而按照陳跡的粗細以及深淺程度來看,應當是被鞭子打的!但是如果是在十幾天前打的印子,到了現在必定會跟其他表皮一樣,看不出來陳跡的。現在還能看到紅色的印子,就申明……凶手鞭屍!

李永東有著他本身的體例,研討了一陣子以後說:“洋娃娃腳上的紅鞋,是純皮質做的,很初級,跟全部洋娃娃的品相很不搭,很有來由思疑這雙紅鞋是特地穿上的。而洋娃娃有過很多指紋,這些指紋已經龐雜不清,並不能作為證據。不過有一點要提示你們重視的是,洋娃娃很潔淨,現場卻混亂不堪,較著的這個洋娃娃是後放過來的。也就是說,這個洋娃娃能夠作為調查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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