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歌

第四十一章 相似[第2頁/共4頁]

“蹇家?”王夙搜遍腦海也不記得那裡有個著名的蹇家了。

憨娃,是大昊南邊的俚語,特指卑賤而讓人討厭的小鬼頭。

第二天,如王夙所說,帶著白菲到大昊這個小縣城裡最好的酒樓美美的吃一頓,不知出於甚麼啟事,白菲並不想坐到二樓的包廂裡,就想坐在一樓的大廳內。王夙拗不過她,便也隨她去了。

白菲經曆的之前的那些確切變了好多,如果是疇前,估計她又會流著哈喇子上前調戲了,而現在卻隻是淡淡的瞥了一眼那美少年,毫無興趣的轉臉,用心的低頭吃菜,也不知在想著甚麼。

白菲畢竟還隻是一個孩子,她想不到太多,認準了要做一輩子乞丐的設法,越想越驚駭,不一會兒,小臉煞白,惶恐失措……

“不消了,你將她送回雲來山莊,讓施夫人好好照看著。”

關於蹇希伯和他的夫人,一向都是郢都傳唱的一段嘉話。在這個三妻四妾為風行的年代,他真真是個怪人,從不眠花宿柳,癡情的緊,平生隻娶了一名夫人,並且把他那位夫人藏的嚴嚴實實的,誰都不肯給看一眼。外人紛繁猜想,他那位夫人不是美若天仙就是奇醜非常。

王夙拍拍她,順手將她攬入懷中,“不怕不怕,那些都疇昔了,今後你能明辨是非就好了。”

美少年淡定安閒的走下來時,不知怎地,統統民氣中都閃現了一個詞:玉樹!就如同一顆經心砥礪的玉樹呈現在世人麵前。烏黑的頭髮在頭頂梳著整齊的髮髻,套在一個精美的白玉發冠當中,從玉冠兩邊垂下淡紫色絲質冠帶,鄙人額繫著一個流花結。他的皮膚很白,就像絕大部分的卞國文人普通。又因為皮膚白,俊美的五官看起來分外的光鮮,特彆是雙唇,幾近像塗了胭脂般紅潤。但他邊幅固然美,卻涓滴冇有女氣,倒是跟王夙的表麵有著幾分類似。

因為王夙的叮嚀是“事無大小”,以是質料上還寫了很多關於蹇希伯的餬口細節。看到他們之前去過的處所剛好都和本身尋去的那幾個處所不異時,王夙是越看越心驚,越看越不是滋味。

小二被王夙不自發披收回來的氣勢嚇了一跳,顫抖道:“他,他是郢都蹇家的小公子。”

他從王夙身邊走過的同時王夙天然也打量了他幾眼,他身後的侍從最低的也有天切初期的境地,並且少年本人也是天切中期的武境。看他的穿著打扮,儘權貴族氣質,絕對不是這類小縣城裡出來的人。不管是他頭頂的那一個白玉發冠,還是身上穿戴的那一襲亮綢麵的紫長袍以及腰間的白玉腰帶,亦或是腳上穿戴的白鹿皮靴,樣樣皆不是凡品。這身產業下來少說也得好幾百兩銀子,好多百姓窮極平生都冇法掙到這麼多銀子,卻被他很隨便的穿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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