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長安張超[第1頁/共3頁]
可豈料,老鐵槍那曾經是百戰餘生的老兵,死人堆裡爬出來的。
“畢竟三千貫錢,我也得穩妥點嗎,再說,你不信我崔胖,莫非還不信賴清河崔氏嗎?我們千年王謝望族,莫非還會賴你這點錢?我也是剛好冇帶那麼多,我們先驗過方劑,你隨我去取錢,也是一樣。”
“我提示下你,我家郎君,但是長安府的功曹參軍事,並且我清河崔氏關東士族王謝,多少姻親在朝為官啊。”
“必須三千貫?”
張鐵槍也是眼裡容不得沙子的人,見崔胖越是如此,便更加的認定這內裡有題目,他很思疑是崔胖為了賴掉那兩千五百貫錢,把張超給綁了或害了。
越級上訴,先要打上二十大板。
張超見這麼順利,也鬆口氣,當下便跟老爹打聲號召,把那五百貫的銀幣和左券交給老爹,他隨崔胖去取餘下的錢。
清河崔氏這四個字,確切值幾千貫的,張超想想,先方劑還是先錢,實在也冇多大題目。
“要獨家買斷你的這兩個方劑,得三千貫?”
“我張鐵槍就不信賴這長安城冇有國法了。”
崔胖一見老鐵槍竟然軟硬不吃,也有些不測。
“張鐵槍,話莫胡說,冇有半點證據,把穩我告你歪曲。”
張超看著那箱子銀幣,卻隻是道,“這是?”
一個長安府的府尹,管著二十多個縣,上百萬的人丁,賣力的是方方麵麵,是抓總的,詳細的各項事件,都有上麵的專人措置的。
“崔管事,你把我兒藏哪去了?”
未經縣衙審理,是不能直接告到長安府衙來的。
“走了,不成能,一向冇見他回啊。”
崔胖一招手。
如果合適端方,則他受理案件,然後再轉呈給賣力訴訟司法的法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賣力先初審,然後呈報給長安府司馬,司馬考覈後要交給長史,長史最後又要把案子審判成果呈給府尹。
“哎你個老鐵槍,你本身的兒子不見了,你找我乾甚麼?”
老爹應下。
他越如許說,張鐵槍越以為這崔胖有題目,他萬分悔怨當時冇跟兒子一起來。
崔胖歎聲氣,“你這年青人,謹慎思也太多了,好吧。”
“這還要甚麼畫押?他拿錢直接走了。”
“現在市道上,銀虎一個直開元錢一千六,這裡是三百一十三枚,折錢五百貫零八百文。”
崔胖內心計算著,本來覺得五百貫該當能拿下,現在想不到這年青人竟然獅子大開口。
崔胖左瞧右看。
內裡這鼓可不是隨便能亂敲的,那是鳴冤鼓,普通百姓若要告狀,得逐級上告。比如長安的百姓,如有訴訟,普通的民事訴訟,是由裡坊吏員先賣力措置,一些嚴峻的案件,則是報由長安或萬年兩縣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