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9章 國仙[第1頁/共3頁]
“另有,郡公可曾想過,現在百濟兵變,聯倭出兵大秦,固然賊勢洶洶,可我大秦幅員萬裡,雄兵百萬。百濟再強,豈能強過當年之高句麗?我大秦隻需求十萬之精兵,便可打的百濟丟盔棄甲。就算我大秦臨時無空理睬這叛軍,可自守不足也。”
在新羅,到處都要講究出身,講究血緣,講究骨品,全部國度就是由三姓六部節製把握的,三姓天然是三王族,不過樸昔兩姓名為有王位擔當權,但實際上早就冇法從金姓手裡獲得王位,不過仍然為最高的聖骨,享用各種特權。
而統統的大等,都是畢生製的,且不是由國王任命,而是以其家屬骨品,主動具有資格。
“郡公可曾想過,如果叛軍攻不進我大秦,那他們會如何樣呢?”
上大等,相稱於從這群大等裡挑出來的宰相。
“哈哈,郡公,吾皇是要救郡公,救新羅也,怎奈郡公卻還總看不清楚呢。聽聞郡公欲把百濟王後善花公主再醮給叛臣扶餘隆?以祖母嫁孫,這但是要為中原所嘲笑的。”
他仿尚書省設立了執事省,下轄兵部、禮部、倉部(相稱於民部)、位和府(相稱於吏部)、例作府(相稱於工部),擺佈理方府(相稱於刑部)。
這話一出,新羅王金白淨也不由的麵色微變。
“吾在中原之時,曾聽聞百濟與新羅雖都在外洋,可卻也學習儒家典範數百年,新羅乃至比百濟更知禮,可為何本日這殿上,郡公卻讓一臣子頻頻打斷插話,這豈是禮?”
可如果王無嗣,那他這個半子仍然有很大機遇成為國王,畢竟他本身也是聖骨金姓王族,當初金氏為安定王權,是以隻在內部通婚,兄弟子、姑姨從姐妹、皆聘為妻。
“郡公,何必總想著漢江平原呢,這處所是帶方郡之地,將軍思之無用。倒不如將公主下嫁吾皇,一起聯兵攻滅百濟,吾皇說了,如果兩家聯手滅了百濟,到時吾皇情願將半個百濟,劃給新羅國,就當是給公主的娉禮。”
如許的傳統下,金瘐信就算為國王半子,可他一樣是金氏王族後輩,他來擔當王位,並冇有多少停滯。
這些年,金白淨也一向在學習中原朝廷,試圖在和白集會以外,建立一套國王直屬的中心機構。
新羅骨品規定,聖骨與聖骨聯婚,其後代為聖骨,若聖骨與真骨聯婚,其後代便要降為真骨。一樣的,真骨與真骨聯婚,後代還是真骨,但真骨與其下的骨品聯婚,後代就要降為低的那品。
“上使,本王無嗣,膝下僅兩女,現在身邊獨一德曼公主伴隨,實不忍她闊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