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遊戲競技 - 隋唐大猛士 - 第169章 養兵

第169章 養兵[第2頁/共3頁]

就算是荒地,可縣衙也不敢隨便亂授啊。授出去,那就是均田授地,百姓得地後就得納租調服庸的。

而若按之前算的,本來是四年一番,那麼四年下來,一丁就要攤到兩石糧、三百文錢、和一匹絹。

這個數字,已經遠遠超出了剛纔杜如晦算的,納資代役的四年統共纔出三百三十多文錢了。

張儀臣在一邊聽著兩人在那邊算來算去,提示了一句。

這又是一個困難。

而既然是募兵,就還得有餉錢。

羅成算的倒是另一筆賬。

邊關有守兵,一年的軍費標準是絹布十二匹、粟十二石。一個月就是一匹絹一石米,這個標準不能說高,但這隻是月糧和衣賜,彆的另有雜賞。彆的,這三項是兵士拿到手的,他們平時吃喝用度還冇算出來。

不過也是冇體例的體例了。

“如果以資代役,百姓或許會承諾,可一天二尺絹能雇傭的到人,還能供的了平常開消嗎?”

“夏秋兩季繳就比較公道,恰好是收成以後,蒼內行裡也多少會有點餘錢。還該當答應百姓以糧或絹來繳,不該當強求納錢。”

“如果要募丁代役,那月糧月錢月衣必定不能少,一月一匹絹、一月一石米,還得再加上月錢苦乾,這個用度可很多,如果再加上兵士在營中每日升糧二升,一月又得米六鬥,還得有鹽、菜等開消,再加上養馬之費、軍器設備用度等,你們可算過?”

這相稱因而變相的府兵製了。

起碼是三倍於剛纔算的數字,而若全算下來,估計得四五倍。

如果以分足地為前提,吸惹人插手郡虎帳,如許再加上百姓納資代役的錢,就能拉起郡虎帳了。

“乃至,我們能夠按季繳或按月繳,如果按季,一次不過二十來文,按月的話一月更是才六七文錢啊。”

“一卒一年代糧食食就要二十石,月衣十二匹,月錢三貫六。五百兵卒,一年需糧一萬石,絹六千匹,錢一千八百貫起碼。”

這麼七文多錢,夠雇傭一個郡兵一天的開消嗎?畢竟如果雇傭一個郡兵,起首得供飯,還得有人為。

羅成也點了點頭,換成是他本身,他一樣甘願本身來當這個月的差,哪怕要自帶糧食來,也甘願本身來,畢竟一個月的時候,就算讓他們去搶,他們都一定能搶到這麼多的賦稅絹。

如果讓百姓都交錢代役,就會給百姓增加承擔。到處錢荒,百姓為了納錢,就得把糧食、絹這些自產的東西拿去賣錢,能夠被犯警販子坑一筆,以是杜如晦覺得,能夠直接讓百姓用糧食或絹布來折算。